6月2日,记者从益阳市桃江县获悉,该县已对鲊埠乡副乡长陈文武作出责令辞职的决定。

陈文武此前曾被实名举报。举报人刘女士称陈文武包养小三,并长期在外面和一名女子非法同居。而刘女士本人则是陈文武的妻子。

刘 女士说,陈文武自2013年起,两年未回家照顾小孩,并从2012年底与另一女子谈恋爱同居。2013年5月,陈文武被刘女士娘家人在小三女方家堵截,陈 文武承认与小三文某同居的事实,并写下保证书承认与文某断绝关系,不再与文某往来。但之后陈文武又和文某偷偷住在一起,并把家中十多万存款转给文某。

桃 江县委通报称,陈文武夫妻矛盾多年,他没能妥善处理,未尽丈夫和父亲职责,个人生活有不检点的地方。但经过调查,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刘女士举报的问题。不 过,其有关问题被媒体报道后,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为此,桃江县委认为,陈文武不宜继续担任领导职务,决定责令陈文武辞去副乡长职务。(潇湘晨 报 记者徐海瑞 通讯员喻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