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人不解气 病房索钱财
在案的证人证言显示,就在林某被打的第二天,葛某又追到病床前,要求对方给10万元钱了事,并威胁“要么给钱,要么要命”。最终,林某只得找亲友凑了10万元,给了葛某。
林某找亲友借钱时并没有说明原因,只说会尽快偿还。然而近半年时间过去,林某没能力还钱,又想到自己不仅被打还被讹去10万元钱,感到很憋屈。于是,林 某左思右想后决定报警。而得知林某报警后,葛某也自行前往派出所投案。民警随后将葛某银行卡内的96414元余额冻结。
被判三年 退还10万元
庭审期间,葛某对检方指控其犯敲诈勒索罪的罪名和犯罪事实提出异议,辩称是林某提出要给10万元息事宁人,因此自己不构成犯罪。
石景山法院审理后认为,葛某因妻子和林某发生不正当关系,进而采取殴打、威胁手段向林某索要钱款的事实存在,因此不予采纳葛某本人提出的辩护意 见,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其已退缴大部赃款,依法可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葛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而葛某银行卡内冻结的96414元存款及利息则发还给被害人林某,不足部分继续追缴,追缴后发还给林某。
北京晨报记者 何欣
(原标题:妻子有外遇 老公敲情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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