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检察院通报一起涉嫌故意伤害案。因替女友占坐,衡阳一男子在公交车上与人打架,后又买刀尾随被害人下车将其刺成轻伤。近日,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犯罪嫌疑人肖某批准逮捕。

  2014年12月21日,肖某与女友一起准备乘坐公交车去衡阳市区,先挤上车的肖某为尚未上车的女友占了一个靠窗边的位置,被害人舒某上车后认为自己交钱坐车,只要有空位谁都可以坐,双方因此发生争执继而引发打斗。

  肖某觉得自己吃了亏,趁公交车未开时立即下车购买了一把水果刀重新回到车上,当车行至晶珠广场站台,肖某遂尾随下车的舒某,用刀将毫无察觉的舒某右大腿、面部等处刺伤。经法医鉴定舒某的伤势为轻伤。

  潇湘晨报衡阳3月23讯 记者 肖洋桂 通讯员 刘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