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湖南省发改委网站的一则通知,让“湖南驾培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消息落地。9月1日开始,“湖南省机动车驾驶许可培训收费行为规则”正式实施,《湖南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管理办法》(湘价服〔2009〕187号)、《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湘价服〔2010〕42号)同时废止。
驾培市场实行市场调节价后,学车费用会直线上升吗?湖南市场会出现天价驾校吗?目前已交钱学车的学员,9月份以后学车是按老办法实行还是根据新规收费?湖南省物价局住房旅游与服务价格处处长邓荣幸向本报详细解读了新规。
邓荣幸表示,现在湖南的700多所驾校大都以实行包干制为主,即学员按照一定的学费标准一次性交费,如果学员考试没有通过,驾校则免费继续培训,直到拿到证为止(补考相关费用另交)。新规实施后,驾校除了收取理论知识培训费、模拟器训练培训费、国家统编教材工本费、特约服务费外,实车操作培训费将统一根据课时收费。
“也就是说,一些年轻比较容易上手的学员可能最终的学车费用还会低于现在的指导价,而一些年纪较大,或者需要多个课时才能完成授课的学员,有可能整体学费超过7000元-8000元。根据个体差异,学车费用会大不同。”邓荣幸说。
对于代收费问题,正式出台的文件相对于征求意见稿有了较大变化——“学员自愿委托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代收以上费用的,必须由单位财务执收,并提供由执收机构出具委托人(学员)姓名的收费票据。”在征求意见稿中,驾培机构“不得代驾驶员考试机关收取考试费”。此次公布的收费行为规则同时规定,违背学员意愿,代相关机构收取费用的,或接受学员委托代收费用而未出具委托人(学员)姓名的收费票据的,价格主管部门将进行查处。
对于已交费报名的学员,邓荣幸表示,9月1日起签订的合同才会按照新规实行,9月份之前的报名参加学车的学员,将按照老办法。
“新规有利于转变驾校的服务质量,让各驾校制定明确收费标准,透明收费。同时,进行价格公示,培训收费到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许可机关留底,这些举措都将严格管控驾校不能在学车过程中暗自加码,让学员的学费交得明明白白。”邓处长说道。
新规解读:驾校收费文件要留底
培训机构收费文件应在实行前抄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机关所在行政辖区价格主管部门和许可机关。
解读:驾培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费用虽然是根据培训机构本着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服务成本、服务质量和市场供求等因素自主确定收费标准。但是究竟每笔费用要收多少?实车操作培训费每个课时定价多少?都需要抄送到相关部门留底。而用来留底的价格,将成为物价部门之后进行监管、处理纠纷的重要依据。
训练考试,一纸合同定全程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在学员报名时依法与学员签订培训合同。
解读:目前学车需要提交姓名、驾照类型、选择哪个驾校等信息,新规实施后规定,学员学车需先签培训合同。合同签订后,驾培机构“应严格履行培训合同的各项约定,不得减少服务内容、降低服务质量、自行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若有违反者,物价部门将会依法查处。
长沙有100多家驾校,具有考场资格的驾校只有30余家。所有的驾校考生都要去这30家驾校进行考前训练。据12358价格举报电话数据显示,对于驾校的投诉中,“训练场地”乱开价投诉率占比很高。这笔费用的透明化,将减少纠纷,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半途退学可以退款
对中途退学的,除已经发生的费用外,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将余款退还学员。
解读:以往驾校都是实行学费包干制,学车的具体时间没有明确的计量,因此中途退学后许多学员因拿不到余款向12358投诉。而新规实施后,实车操作培训费用多少算多少外,理论知识培训费、模拟器训练培训费、国家统编教材工本费、特约服务费都可以有依据进行退款。
代收费用未开票据将被查处
驾培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价格违法行为,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查处:……违背学员意愿,代相关机构收取费用的,或接受学员委托代收费用而未出具委托人(学员)姓名的收费票据的;……
解读:代收费违背学员意愿、学费未交由行政辖区价格主管部门和许可机关留底,都将成为价格主管部门监管乱收费的内容。因此,新规规定“在收费文件实行前未将文件抄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机关所在行政辖区价格主管部门和许可机关的”也将被查处。同时新规还规定,如果有九类价格违法行为之一者,将会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包括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等。(潇湘晨报 记者张蓉蓉实习生朱婉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