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黎欣刚 通讯员 向海峰 周丹)昨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岩养、杨海波等21人贩卖、运输毒品案。受指定、指派或委托,24名辩护人参加辩护。据记者了解,该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长沙法院审理的最大一起贩运毒品案。在这起公安部督办的特大贩毒案件中,警方共缴获222.35公斤麻古(即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案值超过2000万元。
2271万现金装车运往云南购毒
检察机关起诉书指控,2013年春节期间,湖南邵阳人吕宝明通过杨鑫认识同乡杨海波,并向杨海波提出以5.4万元/6000粒的价格大量求购毒品麻古。杨海波返回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其岳父岩养(傣族)家,与岩养商议提供稳定毒品来源。之后,吕宝明与同乡徐满祥、吕林学商定共同筹措资金购入麻古贩卖。
2013年2月,徐满祥和吕林学先后邀集“阿军”(另案处理)、吴春华、邱志彬、吕佑军、吕林哲、蒋再新等人共同出资购毒,加上吕宝明自己出资的235万元,共筹集现金2271万元。他们用装鸡蛋的纸箱和编织袋将这些现金打包成9个箱子装好。3月5日,徐满祥将2271万现金转移至吴春华驾驶的大货车上,吴春华、邱志彬等人即在当晚从邵阳县五峰铺镇与东安县交界处,驾驶货车赶赴云南。
毒品伪装成香蕉
2013年3月7日,吴春华一行抵达勐海县,并将2271万现金转交岩养用于购买毒品。次日,岩养与同村人岩应(另案处理)越境至缅甸购得麻古222.35公斤,并运回岩养家中。
3月9日,杨海波、杨鑫将毒品分包装入香蕉运输箱,伪装成待运香蕉,并雇佣他人将毒品交由吴春华混入吴等人驾驶的满载香蕉的大货车中。后吴春华将该车交由邱志彬等人开往湖南。3月10日凌晨,该车行驶至勐海县某查缉点时,被公安机关截获,伪装成20箱香蕉的222.35公斤麻古被当场查获。之后,公安机关在云南、湖南等多地收网,抓获各被告人。
夫妻父女同上被告席
记者发现,21名被告人之间有同乡、夫妻、翁婿、兄弟等关系。被告人杨海波(男,34岁,邵阳人),他和妻子玉应叫(女,26岁,西双版纳人),岳父岩养(男,49岁,西双版纳人)就一起站在了被告席上。起诉书显示,21名被告人中,17人来自邵阳县,17人中又有14人的户籍地或住址显示为同一个镇――湖南省邵阳县五峰铺镇。
在昨日的庭审中,法庭就起诉书指控岩养等21名被告人贩卖运输毒品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由于被告人岩养为傣族人,不通晓汉语,被告人玉应叫也存在少量汉语交流障碍,法庭专门聘请了一位傣族公民作为翻译。据了解,该案庭审将持续三天,从7月23日至25日。
(原标题:用大货车拉9箱钞票贩麻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