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
货车“问题”多,需从源头治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有关负责人分析,目前,货车安全问题除了表面上表现出的违法之外,还有许多深层次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6个方面:
问题一:货物运输市场不规范。近10年间,我国货车保有量从2002年的854万辆增加到2012年的1900万辆,年均增长12%。其中,营运重型货车从63万辆增加到434万辆,年均增长59%。盲目发展造成运力过剩,恶性竞争、不公平竞争现象普遍,运价下降,从而导致不超载不挣钱、不超限不挣钱、多拉快跑、连轴转,以致超速、超载、疲劳驾驶。
问题二:公司化经营水平低。全国货物运输市场90%为个体运输户,平均每个经营户只有1.5辆货车,拥有50辆以上货车的企业只占3%。货运企业多、小、散、弱,个体经营、挂靠经营,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基本处于放任状态。
问题三:货车整体安全性能不高。有的不严格按照标准生产,部分车辆生产企业为降低成本,生产环节不安装警示、防护装置,车辆出厂后由销售商或车主补装。
问题四:维修行业缺乏监管。一些零配件如刹车片、轮胎不合格,隐患突出。
问题五:非法改装普遍。私自改装车辆,加长、加宽、加高,使用可伸缩式车身,90%以上的商品车运输车长度和装载宽度超过国家标准,有的车长40米,远远超过车辆总长(包括牵引汽车)不得超过16.5米的规定。
问题六:危险路段较多。一些地方在设计公路时使用公路工程设计规范规定的坡度、弯度极限值,且连续组合应用,形成一些连续急弯长下坡路段,容易导致货车刹车失灵,造成重特大事故。
整治
14个工作组赴各市州督战
近日来,省公安厅交管局异地用警,派出14个工作组分赴各市州督战。昨日,省公安厅副厅长汤向荣参加了省高支队、长沙市公安交警支队开展的统一整治行动。
汤向荣要求全省公安交警部门严管重罚货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从货车生产、销售、检验审验、道路行驶等环节进行精确和系统整治,从源头和动态上遏止货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形成常态化打击整治态势。“外省的货车在湖南因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被扣,不整改到位不能上路。下一步,我们将考虑和临近省份联合整治。”汤向荣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