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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文化领域添“金字招牌”

A-A+2013年11月7日10:16红网评论

  本报11月6日讯(记者 龙文泱 通讯员 刘新权 王庆杰)继成为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后,长沙文化领域又添一块“金字招牌”。今天下午,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会议在上海举行,全国共有31个城市获得首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称号,长沙以全国第二、中部第一的优异成绩成为我省唯一一个获此殊荣的城市。    2010年12月,国家文化部、财政部决定在“十二五”期间共同开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2011年5月,长沙被确定为首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城市。创建以来,该市累计投入公共文化建设资金60多亿元,建立健全城乡一体、服务普惠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筑主城区和县(市)城10分钟、农村中心镇(特色镇)15分钟、农村一般村镇30分钟的公共文化服务圈;实现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化、供给多元化、城乡一体化、服务普惠化、活动品牌化;做到城乡“读有书屋、唱有设备、演有舞台、看有影厅、跳有广场、讲有故事、创有指导、办有经费”。

  该市突出群众的主体地位,打造了一系列文化品牌。如今的长沙,剧院看话剧、歌厅看歌舞、讲坛诵经典,“雅韵三湘”、“艺术长沙”定期组织文化经典演出向市民投放,“橘洲讲堂”、“星城讲坛”常年邀请名家大师与群众对话;湖南大剧院定期推出低票价的话剧演出,湘江剧场每周推出6场零门槛的戏曲大餐,后湖文化园46个名家艺术工作室与公众零距离接触,努力做到哪里的群众有文化服务需求,公共文化服务就延伸到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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