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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涉嫌枉法裁判

A-A+2013年5月31日11:18燕赵都市网 评论

  律师说法

  涉嫌枉法裁判

  资深刑辩律师朱明勇则认为,对于时任刑庭庭长侯勋所解释的特殊情况,主要原因可能是考虑到这些人虽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范畴,但是还不同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另外,这种在业务活动中拿回扣几乎成了一种普遍现象,抓住的仅是一小部分,故法院在判刑时考虑到了这种客观情况。

  但他认为,7份判决均在法定刑以下判处,违反法律规定。他解释称,刑法63条规定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法,需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而受贿罪比照贪污罪处罚,该系列案受贿数额分为三个档次:10万以上,5万以上,5万以下。其量刑档次分别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无期、死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5-15年),7年以下1年以上(1-7年)。

  根据法律规定,受贿罪判处免除刑事处罚只有一种情形,即“个人贪污(受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除此以外,均不得免除处罚。

  对于这起系列案,朱明勇认为,受贿10万元以上的均应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5万元至10万元的均应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7起案件中还有1起缓刑案例,朱认为,法律规定只有在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时才可以判处缓刑,因而本案判处缓刑也是错误的,涉及的一起缓刑数额是8.3万元,属于在5年以上有期徒刑范围,不可能判缓刑。

  对于其中有自首情节者,朱认为,数额在10万以上,法律规定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是,即便是减轻处罚一般也应该在5年以上10年以下,再降一档也到不了免除处罚的档次。

  对于出现7起案件有6件免于刑罚、1件缓刑,朱分析认为,应是单位与检察院、法院协商好的,甚至可能是当地党政主要领导同意或者授意的,而全部在法定刑以下判处,且连续多起,在司法实践中并不常见。

  朱明勇律师认为,出现这样的系列案件,特别是在法律文书中直接违反法律规定判刑,涉嫌枉法裁判罪。

  (原标题:法官实名举报法院判案失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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