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嫉恶如仇,曾多次见义勇为
胡克锋自称是一个嫉恶如仇、敢于见义勇为的人,“自1999年以来,我在江龙村、金谷市场等地抓获并移交派出所的盗窃者、抢劫者已达10余人!”为了证明自己所言非虚,胡克锋还向记者展示了派出所为他出具的证明材料。
“如果我故意伤害的罪名成立,我相信这将会对整个社会的道德、价值取向造成重大的影响,以后谁还敢见义勇为?”胡克锋说道。
胡克锋的行为属正当防卫,还是故意伤害?
12月10日下午,当街下跪“乞讨”的胡克锋吸引了不少的围观市民。很快,他所准备的100张“见义勇为”选票全部被投入了箱中,而“故意伤害”的选票则完全无人问津。
胡克锋的遭遇在网络微博上同样引发了热议。
微博认证为“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检察院助理检察员”的马草原认为,胡克锋的这种见义勇为属于为了他人利益的正当防卫,是否过当以及应否处罚,均要看细节与情势。综合考虑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平衡,当地检察机关应慎重对待处理。
微博认证为“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的张昊表示,他对胡克锋敢于面对歹徒、制止犯罪的勇气及热心表示敬佩。张昊认为,胡克锋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但结合该案实际,法院应在量刑时予以考量。
据悉,胡克锋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已被娄底市娄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娄星区法院即将开庭对此案进行审理,届时本网将继续关注。(编辑/罗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