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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一月工资不足2000元 丢包裹被公司扣800元

来源:红网-潇湘晨报2012年12月10日08:19【评论0条】字号:T|T

  本报长沙讯 快递员按客户指示,将包裹放在门卫处离开后,却被客户投诉包裹不见了。公司要求小刘做出赔偿。12月9日,感到委屈的小刘致电本报热线96360讲述了此事。    小刘今年6月进入中通快递公司成了快递员。公司起初承诺他工资每月2000元,但后来小刘发现这只是公司口头上的承诺而已,“没有一个月工资超过2000元。”9月,因为客户一个包裹丢失,公司要求他担责并赔偿客户800元。小刘说,当时客户不在家,在电话中让自己把包裹放保安那,并说“没事的”。于是,小刘照做了。没想到,第二天客户打电话到公司投诉,说包裹不见了。为此,公司要求小刘赔偿800元。小刘辞职了,“到现在都还有800元被公司扣押着。”

  12月9日,小刘再次前往中通快递公司三湘大市场分站,他希望公司能按每月2000元补全未发工资,按照包裹原价赔偿。公司张姓负责人表示,当初与小刘并没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快递员除了送快递,还可在外面接快递。加上接快递的收入是肯定超过每月2000元的。张姓负责人说,按公司结算结果,9月应发小刘800元工资,但因包裹丢失的责任全在快递员小刘,于是公司扣了他9月的全部工资,“比原价更高价赔偿是公司的一种处罚制度。”经协商,张姓负责人同意只让小刘赔偿400元,但却遭小刘拒绝。截至记者发稿时止,双方仍未谈妥。  记者吴静实习生熊美红

  [律师观点]

  没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索要赔偿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刘明律师表示,在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前,务必签订劳动合同。此外,根据劳动法规定:没签订劳动合同产生的劳动关系是违法的,劳动者可通过法律诉讼的形式向公司索要双倍工资赔偿。关于赔偿问题,刘明表示,公司应依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制定公司规章制度和赔偿制度,在公示之后,方可实行赔偿,业务员也应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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