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讯 截至目前,长沙市注册登记在用电梯数量为32118台,预计到2015年,长沙电梯拥有量将突破50000台。与此同时,电梯 的安全风险尤其是公共区域电梯潜在安全风险也在不断加大。11月19日,记者从长沙市政府法制办获悉,长沙市已启动电梯安全监督管理立法专题调研。拟制订 出台《长沙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全市的电梯生产、维修、检验检测、安全技术评估、报废及其他监督管理活动进行全面的规范。
据统计,长沙市公共场所交通电梯快速增长,现有乘客电梯57台、自动扶梯66台,集中在长沙南站、黄花机场等交通枢纽。地铁开通后,将新增自动扶梯数百台,电梯呈现爆发式增长。
随着电梯数量的激增和使用年限的增加,电梯事故隐患增加,电梯事故发生的概率和频率也在增大。2009年以来,长沙发生电梯安全事故、意外伤害事故共26起,致死7人,致伤19人。目前长沙市约有10%的电梯处在带病运行状态。
湖 南和长沙目前尚无电梯安全的专门法规,电梯安全监管存在法律空白,监管难以到位。调研报告中建议,首先要明确电梯管理者和使用者的安全责任。区分不同情 况,准确界定“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把电梯安全责任真正落实到“电梯使用管理单位”身上。调研报告还建议,对电梯的退出机制进行明确。如外地有规定,在用 电梯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电梯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安全技术评估,并在之后每5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评估。 记者赵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