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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赞成政府投资直接大规模建设经适房

来源:南周2012年10月5日09:16【评论0条】字号:T|T

  不赞成政府投资直接大规模建设经适房

  南方周末:据说,你反对建设经济适用房?

  张剑飞:这句话要纠正一下,我不太赞成政府投资直接大规模建设经济适用房,但完全赞成对中低收入居民提供经济适用房。因为从以往实践看,以建设经济适用房来解决住房保障问题有一些缺陷:

  首先,政府投资直接建设经济适用房,规模再大都有限,但经济适用房的市场需求较大。这就是为什么一方面政府加大经适房的建设力度,另一方面老百姓为了等到经济适用房都在排长队,影响住房保障的效率。

  其次,从地方实践看,建设经济适用房只能建有限的几个楼盘,而服务对象却分布在全市。这些人本来就经济困难,住到经济适用房区域后,一般位置都较偏,就近就业难度很大,生活、工作成本高。

  第三,把经济困难的人集中在一个地方居住,不符合协调发展的要求,社会管理上很容易带来新问题。

  第四,现在独生子女多,如果三代同堂,经适房面积只有65个平方。人家希望房子能大点,但这种弹性是不足的。

  长沙从2008年开始,探索实行经济适用房货币化改革,只要符合购买经适房条件,就可拿到市政府给的8万元补贴,去市场上买经济适用房。这样经济适用房由市场提供、政府支持。我认为这个方式比政府自己建要好得多。

  南方周末:这样是否有给房地产托市的嫌疑?会不会被认为政府在推卸建设经适房的责任?

  张剑飞:为什么是推卸责任呢?我们的目标是给群众提供适宜居住的房子,哪个办法快、效率高,就用哪个方法。政府根据实际情况,更好地承担住房保障责任。

  “托市”问题,我认为根本不存在。2008年这个制度公布后,市场就知道部分人要买经济适用房,就相应增加供应量。住建部曾来长沙调研,认为长沙的做法是一条经验,2009年全国住房保障工作现场会就在长沙开。建设经适房,从征地拆迁到建成,要3到5年,如采取现金补贴方式,马上就可以买到房子,多好啊!

  南方周末:最近有个国家城镇化专题调研组发现,户籍制度改革遭到了所有市长反对,你对户籍制度改革是什么态度?

  张剑飞:我认为,不管户籍制度怎么改,应该奉献和享受福利对等。政府的钱是辖区内全体纳税人的钱,应该服务辖区纳税人。如果没在这里纳税、做过贡献,却要来享受这个辖区里纳税人给你提供的服务,我认为也是不公平的。

  其次,现在户籍制度没有改革,并没有妨碍流动人口在其他地方就业、买房。在美国,纽约州的人到加州读公立大学,学费也高于加州本地人,但如果他在加州工作一定年限、纳过税,就可以享受加州人的政策。长沙基础教育资源比较好,如果完全放开,全省人都来读小学、读中学,长沙财政没有这个承受能力啊!但按照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确定户籍流动,我觉得是可以的。

  现在,在长沙的农民工子弟有8万多,我们完全和长沙户籍孩子一样平等对待。光今年就增加了3万多名学生,一方面是国家有这样的要求,另一方面我们也认为在长务工的农民工对长沙有很大贡献。而且我们没有双重标准,没有设立专门的农民工子弟学校。父母在哪个区打工,孩子就在哪个区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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