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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成员工不敢因加班费与老板叫板 保留证据追讨

来源:华声在线-三湘都市报2012年9月29日08:38【评论0条】字号:T|T

  本报9月28日讯    明天就将进入中秋国庆假期,但不少市民仍需在假日中加班,如果担心拿不到加班费,又不敢投诉工作单位该怎么办呢?长沙市人社厅劳动监察支队提醒,加班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万一拿不到加班费,离职时也可一并讨回加班费。

  6成员工为保“饭碗”不敢投诉

  不久前,长沙市人社厅公布了今年加班费的计算标准,中秋国庆8天长假全加班,长沙劳动者至少可以拿965元的加班费。

  “加班费的相关规定我们早就知道,怎么计算加班费也很清楚,但是从来不敢提。”在长沙市某电脑城上班的谢斌说,由于公司需要为客户处理一些突发情况,中秋和国庆假期都要加班。但是三年来,他从没拿过加班费。 “你要是向老板要,保不准哪天就被炒鱿鱼了。”

  长沙市劳动监察支队副队长刘星亮表示,担心丢工作而不敢投诉要加班费的比例确实比较高。每年春节期间劳动部门接到的投诉电话中,有6成不愿透露姓名、工作单位及地址等信息。

  保留证据离职时可追讨加班费

  刘星亮提醒,虽然单纯因为加班费将单位告到法庭上的几乎没有,但很多劳动者离职后,为维护劳动权益与原单位打官司时,往往会涉及到加班费的问题。因此,劳动者一定要保留好加班证据,比如出勤表、上班打卡记录等。

  根据相关法规,国庆期间的加班工资应在11月的付薪日之前支付。如企业安排劳动者补休,须在三个月内安排,也须在11月的付薪日之前通知劳动者。没有得到加班费的劳动者,要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同时,在提出加班费主张时,要有证据证明休假期间加班,并注意申请劳动仲裁时千万不能超过一年的仲裁时效。 

  另外,企业过节发礼品是带有福利性质的,无须劳动者提供额外工作,因此,过节费与加班费完全是两码事。  

  ■记者 刘璋景 实习生 刘利洁 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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