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湖南|新闻|城市|美食|时尚|旅游|汽车|同城|惠购|站点导航|世界杯

|邮箱|注册

新浪湖南

新浪湖南> 新闻>民生社会>正文

长沙女子实名举报丈夫偷税漏税 曾将丈夫砍成重伤

来源:红网-潇湘晨报2012年9月27日08:09【评论0条】字号:T|T

  9月25日,有网友在红网百姓呼声发出一封“致长沙市芙蓉区国税局稽查局的一封偷税举报信”,截至9月26日下午7时,这封“实名举报信”的点击率已超过21万。

  令人意外的是,被举报人与举报人竟是一对夫妻。妻子实名举报身为区人大代表候选人的丈夫偷税漏税。对此,丈夫表示,“举报信属于诽谤,如果有偷税漏税行为,我早就被税务部门带走了。”本报记者向佳明 长沙报道

  7月18日起,有网友先后在网上发了三条网帖,内容均为举报湖南盛源通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及原公司负责人曹盛文涉嫌偷税漏税。举报信的署名为“梁红”。

  据了解,梁红就是曹盛文的妻子。这三条网帖的总点击量超过35万次。

  妻子起诉离婚后可能面临巨额“共同”债务

  9月26日上午,记者见到了梁红,她证实网帖是自己委托别人发的。

  梁红说,她目前正在向法院起诉离婚,但法院还没判下来,因此她与曹盛文仍是夫妻关系。

  梁红说,她1993年与曹盛文结婚,由于两人性格不合,且曹对她实施家暴,2011年12月份,梁红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离婚。

  “随后他们公司就起诉曹盛文,要求其返还欠公司的660余万元,并归还公司购买的同升湖白竹水乡别墅。”梁红说,如果法院判下来,作为曹盛文的妻子,也要承担三百多万的债务,“一辈子都还不完。”

  因此,今年7月份,梁红开始向长沙市国税部门、地税部门以及新闻媒体举报曹盛文存在偷税漏税行为。

  9月25日,梁红来到长沙市国税局咨询投诉情况,被告知三个月才能给出答复。

  不久前,梁红发现开福区选举委员会贴出公告,曹盛文成为该区第61选区人大代表候选人。

  9月14日,梁红向开福区人大联络处报告了自己举报曹盛文的情况,几天后,有关负责人口头回复梁红,不再让曹盛文竞选人大代表。

  丈夫回应债务问题“要看法院如何判”

  对于妻子的举报行为,曹盛文表示自己本来不愿回应,“为儿子着想,让儿子清静一点。”

  曹盛文告诉记者,两年前已经从湖南盛源通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退股,如今已没有一分钱的股份,只是公司有事需要问他时,才会去一下公司。

  曹盛文解释,同升湖白竹水乡的别墅确实卖了340万元,但自己只认成交价,税金是由买方去缴的,对方想少交点税,就签了个180万元的合同,在房产部门的登记也是对方去完成的。此外,公司里的每一项工程都缴了税,内部走账是为了方便支付农民工工资。

  对于公司起诉的借款题,曹盛文说自己只欠260万元。“钱投入了股市,只剩190万元。”对于这一点,曹盛文强调说:“不是她说了算,也不是我说了算,要看法院如何判决。”

  9月26日下午,记者从长沙市税务稽查部门得知,省市两级税务部门均接到了梁红的举报,已委派下级税务稽查部门进行调查,但目前尚无信息反馈。

  [举报] 妻子举报:他有三项偷税漏税

  举报信的内容主要有三项:一,由盛源公司出资以曹盛文的名义于2005年在长沙县同升湖白竹水乡购买别墅一套,房屋价格为1941038元。2011年8月1日曹盛文与吴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别墅以340万元的价格卖给吴某。然而2011年8月3日曹盛文在长沙县房产局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上约定的交易金额却只有180万元。这其中的差价是没有缴税的。二,湖南盛源通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的湖南盛源通信器材,每年缴纳的是定额税,曹盛文将公司的钱转移到贸易部账上,再通过贸易部以支付货款、工资的名义转移到个人账户上。梁红说,她在银行查过,从2005年到2009年,共转移了27955077元。三,湖南盛源通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正起诉曹盛文,称曹找公司借款660余万元;2006年,公司出资22万元给梁红购买了一台本田CR—V轿车,这两项都没有纳入公司财务报表。

  [回应] 丈夫回应:她想逃避坐牢

  采访中,曹盛文撩起衣服,给记者看了其身上的众多伤疤,他说这些都是妻子梁红造成的。就在梁红提起离婚诉讼的前一天,曹盛文因伤被送入医院抢救。曹盛文称是因为梁红用刀将其砍伤所致。

  “司法鉴定我是重伤,她要坐牢的,她这么做就是想逃避坐牢。”曹盛文说,由于梁红的不停举报,他已主动退出了人大代表的竞选。

  律师说法

  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是妻子承担的依据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甘元春认为,此案中,丈夫一方是否犯罪不影响债务属性。

  区分是否需要承担的基本依据是看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如果是共同债务需共同承担,丈夫是否犯罪不能抗辩对外的债务,只要对外债务是夫妻或家庭共同的,配偶就必须承担。区分共同债务主要看双方对债务是否知晓,借钱的用途是否用于共同经营。

  点击阅读更多更新湖南新闻

  进入微吧讨论

精彩推荐更多>>

相关报道

发表评论

新浪简介|新浪湖南简介|广告服务|商务合作|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产品答疑|网上举报中心|互联网辟谣平台|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