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舒薇 实习生 张佳琪 “如今我们也和城里人一样有了医保,看病住院不再那么担心钱了!”黎托乡川河村69岁村民黎幼农患有冠心病、上呼吸道感染,去年在黎托医院住院8天,病愈出院时预交的800元还没用完,老人觉得这样的政策很实惠。
2010年以来,长沙在全省率先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积极推进医疗保障城乡一体化,构建了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的医疗保障体系,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7.6%。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职工基本医保参保人数达到146万,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数达到507万,越来越多的城乡居民共享着城乡一体化的全民医疗保障。
打破城乡界限共享医保待遇
“救护车一响,一头猪白养”“脱贫三五年,一病回从前”……在长沙农村,曾流传着这样的顺口溜。“以前农民不敢进医院看病,小病靠忍、大病靠拖,现在大不同了!”长沙县跳马乡的村民罗福盛告诉记者,现在患小病就在家门口的卫生院治疗,患大病也敢进省城大医院就诊了。
2010年,长沙率先在全国完成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并轨,启动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像罗福盛这样在过去参加新农合的农民, 也享受着与“城里人”看门诊住院同等的待遇。这一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的“医保新政”,覆盖了逾500万城乡居民,长沙基本实现了“人人享有医疗保险”。
“长沙基本医保受益水平持续提高,老百姓就医负担减轻了, ‘看病难、看病贵’的现象得到了一定缓解。”据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自2010年以来,长沙多次调整政策,提高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待遇,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大幅减轻。2011年,全市职工医保政策范围最高支付限额达到20万元;城乡居民政策范围内最高支付限额一般居民为6万元;今年,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将调整到10万元。
创新医保惠民举措解决“看病贵”
“住院花了3.5万元,自己负担不到1000元,起初我们全家人都不敢相信!”今年7月,家住长沙县安沙镇的89岁老人陈德富半夜上厕所摔了一跤致骨折,立即送往长沙市八医院住院。手术需要放置内置材料,老人先后共花费医疗费用3.5万元。由于享受到80周岁以上老人的医保优待政策,结算时仅需自己支付988元。
长沙率先全国出台高龄老人医疗优待办法,由医保基金出资补助,职工医保80周岁以上的参保人员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实现个人“零支付”;通过财政补助,8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平均报销比例达到80%以上。至今,全市已有3万多名老人享受了这样的优待待遇。
一间几平方米的小屋内,手绘的贺卡和卡通画贴满四壁,种种奇思妙想在观众眼前跳跃。你也许不相信,这些充满奇特生命力的作品,竟出自精神病人之手。在长沙心翼精神康复会所,每天都有50多名精神病患者来此接受免费的康复治疗,会所为他们提供工作、生活、才艺、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助其融入社会。
长沙城乡居民医保重大疾病救治和城乡医疗救助力度不断加大,开全国先河实施精神病人救助制度,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城乡“三无”人员在县乡级定点医院和重症精神病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基本医疗费用,其医保支付后的个人自负部分,由民政部门予以全额救助。
“一项项创新举措,真正让医疗保障走进了寻常百姓家。”据市人社局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长沙不断推出“医疗补助、医疗救治、政策优惠”等惠民举措,大大缓解了困难家庭、大病患者、老年群体的就医难题,如实行了新生儿28天以内办理参保手续,当月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政策;出台了困难企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通过各级财政出资和借款的办法,解决他们的医疗保障问题。
社区医院看普通门诊可享医保
家住桔洲新苑的周玉英老人今年82岁,患有糖尿病、冠心病、高血压等多种慢性疾病,需长期服药。每个月光吃药就要一两百元,对于这个吃低保的家庭算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去年,老人经常看病的观沙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了城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试点,在此看病不仅能报销医药费,每周还有长沙市四医院的两位专家教授来此坐诊,周娭毑和附近的居民都觉得到这里看病比去大医院“性价比”高。
没错,以前只有住院、门诊大病才能报销医药费,如今看普通门诊也可以享受医保。今年起,长沙在全市城区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办法,每年每位参保居民门诊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600元,基金支付50%,参保居民个人支付50%。 以前基层医疗机构门庭冷落、卫生资源闲置的现象越来越少见了;如今,只需一个电话,家门口的医院就有“送医上门”服务,“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成了长沙老百姓的就医新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