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统计局:截止到2010年人均居住面积达到34.69平方米
省统计局8月28日发布的第六次人口普查报告显示,截止到2010年,湖南省实现了99%以上的家庭“居有其屋”,人均居住面积达到34.69平方米,和上一次人口普查(2000年)相比,增加了7.76平方米。
值得注意的是,湖南省绝大部分家庭住房属自建房,占住房来源的74.4%,基本来自农村。买房家庭占住房来源的17.2%,与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上升了 1.2%,其中购买商品房家庭上升最快,同比上升了4.2%。整体而言,湖南购买经济适用房和租用廉租房的并不多,分别只占住房来源的1.6%、 1.3%。在14个市州中,购房率最高的是长沙、湘潭、株洲,购房率最低的是邵阳、张家界、永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