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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一小区车位费涨至500元/月 物价局:不合法

来源:华声在线-三湘都市报2012年8月27日08:07【评论0条】字号:T|T

  长沙市民彭女士8月24日来电:我是锦绣世纪小区的居民,去年12月,我与小区开发商签订了半年的小区车位租用合同,约定价格为300元/月。今年5月,我去续租时却被告知车位费涨到500元一个月。这样加价合理吗? 

  长沙市物价局房价处工作人员答复:根据长沙市物价局相关规定,小区停车租用费最高限价300元/月,如无相关规定出台,不得随意提高价格。根据《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住宅小区停车场(包括室内和露天停车场)、住宅小区与其他场所共用的停车场的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由经营者与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在不高于政府指导价格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确定。

  根据彭女士提供的情况,开发商无故加价不合法,业主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投诉。

  ■记者 王为薇

  实习生 张芳 胡美云 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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