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至湖南常宁线收取140万余元“保护费”,36人被控涉黑受审
想从广州坐车回常宁老家,请先交“过路钱”。以湖南常宁男子李三成为首的“十兄弟”,纠合当地村官,专门在夏茅客运站为难返乡老乡,向广州往返家乡常宁的客车大收保护费,7年多已收取了140余万元。昨日上午,李三成及其村官兄弟黄少英被控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罪在广州荔湾区法院公开受审,另34人涉嫌参加该团伙犯罪一同过堂。
■新快报记者黄琼 实习生徐利欣 通讯员黎鸣
强龙勾结上地头蛇
1997年,李三成从老家湖南常宁来到广州,从2000年开始,李三成为了谋取非法利益,开始纠集其在广州的常宁老乡胡平辉、张现生等人,以“十兄弟”相称,开始进行团伙行动。
在一场牌局中,李三成认识了时任白云区红星村副村长的黄少英,不久,两人便开始熟稔起来。强龙加上地头蛇,李三成和黄少英携手合作,带领胡平辉、张现生等在白云区石井一带先后纠集了陈满桂、雷斌等人,逐步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组织成员通过在石井红星村、潭村等地开设赌场,并以非法发放高利贷作为组织的经济来源。
记者了解到,该团伙的成员多来自湖南常宁,以李三成和黄少英为首的“十兄弟”为团伙核心。他们除开设赌场大肆抽水外,还以暴力手段威胁等向客运站、煤场收取保护费。
垄断客运线强收费
为了实现对夏茅客运站等地广州至常宁客运路线的控制和垄断,从2004年12月开始,李三成与其哥哥李文成,为了获得对该客运站常宁路段的控制权,带领团伙成员多次以暴力威胁手段,殴打、威胁、恐吓司机,强制收取广州至常宁路线客运车辆的保护费,强行收购车辆股权,逐步形成了对广州至常宁路线客运车辆的垄断经营,称霸一方。
直至2011年6月,该团伙共向9辆往返于广州与常宁的客运车辆收取保护费,按每辆车的售票额4%—12%不等,共计收取140万余元。
值得一提的是,该组织骨干成员陈满桂等人,还多次以强掳上车,胶布绑手脚、封口眼的方式进行“绑架式”抢劫;以故意伤害逞勇斗狠,造成被害人八级伤残等,其行为之恶劣,手段之残忍,是荔湾区法院近年来受理的罪行最严重的案件之一。
村官兄弟也来投奔
作为“十兄弟”的头目之一,案发前任白云区红星村经济联合社社长的黄少英还被控职务侵占罪等5项罪名。
据指控,2008年3月至8月,黄少英利用职务之便假冒茂名市电白县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的名义,在承包该社道路工程、路面修复工程及工业路水管修复工程中,侵吞了石井街道办事处下拨给该社的截污整治工程款共计57万元。
2004年12月,黄少英的哥哥黄少雄与梁某因违建厂房问题发生了纠纷,后黄少雄叫来李三成、黄少英纠合200多人手持棍棒,到梁某的住宅外起哄闹事,威胁梁不再上访纠缠。
2008年4月,还是因为违建厂房问题,黄少雄再次纠合黄少英、李三成等10多人手持棍棒殴打梁某等人。
庭审直击
“他们都是主动交钱的”
在昨日的庭审中,黄少英坦承有过激行为,但他并不认为是罪。而其后李三成的供述也如出一辙,他认为“十兄弟”根本不是黑社会帮派,只是湖南常宁老乡聚在一起吃饭、玩乐而已,当初没有任何人提出要成立“十兄弟”,也没干过什么坏事。
李三成称,他曾就经营广州至常宁这一线路与夏茅客运站相关公司签订委托书,受托做账、安排车辆班次和组织配员等,同时也与客运车辆的司机签订了协议,因此是正常收费并非敲诈勒索。而在白云区石井朝阳村,强行向煤场老板收取每个煤球0.02元的保护费,他称是煤场老板“自己主动找他帮忙,主动自愿交钱,我们没有敲诈他。”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因被告人数众多、案情复杂、证据繁多,庭审预计将持续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