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暄 实习生 陈洲平 昨日正式公布的《湖南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还对阶梯电价的适用范围、城乡居民合表用户的电价等做出了具体规定,并要求不得擅自对租房户超标加价收费。根据方案,对全省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仍实行免费10度电的优惠政策。
阶梯电价仅针对“一户一表”用户
《方案》明确,居民阶梯电价试行范围为全省由供电企业(含地方供电企业)实行“一户一表”抄表结算到户的城乡居民用电户。鉴于供电企业抄表周期与日历月不一致,当月抄表电量实际为上一个月周期的用电量,因此,按抄表月份的季节划分为:春秋季为4、5、6、10、11、12月,冬夏季为1、2、3、7、8、9月。
在实现远程自动抄表前,由供电企业实行“一户一表”抄表结算到户的城乡居民用电户,仍按现行抄表结算周期执行阶梯电价。结算周期为两个月的,按两个月阶梯标准相加确定各档电量。
使用预付费电能表(购电量)的“一户一表”用户,在实现远程自动抄表前,暂以日历年为周期执行阶梯电价。
用户物业买电每度不超0.64024元
对尚未由供电企业实行“一户一表”直接抄表到户的城乡居民合表用户(如在物业买电的用户)、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如养老院、敬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学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其用电价格每度提高0.016元,即0.588元+0.016元=0.604元。
《方案》同时明确,各物业小区、机关企事业等转供单位需严格执行省物价局湘价重〔2006〕97号文件有关转供电价有关规定,专用变压器供电的在目录电价基础上按不超过6%加收损耗,公用变压器供电的不超过4%,严禁超标加价收费。也就是说,在专变供电小区,如在物业购电,每度电不得超过0.604元×1.06=0.64024元。
不得擅自对租房户超标加价收费
为了进一步规范租房户的电价管理,《方案》规定,属于供电企业直接抄表到户的房屋出租户,一律按上述规定执行阶梯电价政策;属于物业小区、机关企事业等专用变压器供电的,按上述合表用户加价标准执行;一律不得擅自对租房户超标加价收费。
对全省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免费10度。供电企业以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提供的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数据(包括用户清单和有效时间)为依据进行减免;免费用电量纳入第一档分档电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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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成家电促销重头戏
本报讯(实习生 陈洲平 记者 陈暄)随着阶梯电价的实施,家电卖场开始将“节能”作为促销的重头戏。昨日下午2时30分,记者走访通程电器西城旗舰店时发现,其门口贴出了关于“节能惠民工程”的通告。
进入卖场后,各种“节能”促销标示涌入记者的视野,阶梯电价对节能家电销售的带动作用已有显现。不少促销员表示,最近一个多月来,关注节电产品的顾客比往常多了不少。“现在市民大多购买一、二级能效产品。” 家住岳麓区的市民张先生,昨日下午在该市场买了一台1.5P的二级能效美的全直流变频空调。“阶梯电价要出台了,变频空调耗电量只有普通空调的一半,更何况还有节能补贴,首先考虑的当然是这种节能的空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