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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缘”网络传销案主犯一审获刑10年

来源:红网2012年6月20日【评论0条】字号:T|T

蔡淑芳的仓库里储存着6件“幸福缘”营养餐的系列农业产品。 本报记者 陈新 摄蔡淑芳的仓库里储存着6件“幸福缘”营养餐的系列农业产品。 本报记者 陈新 摄

  6月18日,株董路一家幼儿园内,门卫王喜妹(化名)急促地拨打了朋友蔡淑芳(化名)的电话,“我的两万多元,什么时候给我?”五分钟后,蔡淑芳骑着电动车匆匆地赶到这家幼儿园,她告诉王喜妹一个“震惊”的消息:“‘幸福缘’构成网络传销,已经宣判了。”  原来,6月7日,四川省幸福缘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网络传销案在眉山市仁寿县法院一审宣判:主犯陈利军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00万元;彭春棋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0万元,这是四川破获的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传销案。

  而这起事件也给千里之外的湖南株洲部分市民带来震动。

  “幸福缘”公司以高回报引诱会员推销产品发展下线,至2012年3月案发,幸福缘公司涉案金额4.88亿元人民币,除去开支、会员返利、员工工资,余款被陈利军、彭春棋等人挥霍。

  血本无归的不止王喜妹,王喜妹连连叹息:“株洲有十来个人购买了‘营养餐’成为四川省幸福缘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会员。”

  入局 “既能吃产品又能领工资” 吸引会员

  王喜妹近50岁,是株洲一家幼儿园的门卫。今年2月份,她通过好友蔡淑芳介绍开始接触一款名称为“幸福缘”营养餐的系列农业产品,蔡淑芳告诉她,购买这款产品,不仅自己可以吃还有工资回报。

  起初她并不相信这种“天上掉馅饼”的事儿,但看到蔡淑芳每天到银行“领工资”,她决定“尝试”一把。

  随后,王喜妹从蔡淑芳那借了1300元筹足了26400元从“幸福缘”公司订购了营养餐,但时隔半个月,却迟迟未收到货。

  “本来想兼职赚钱,没想到把存款都搭进去了。”王喜妹懊悔地说。

  其实,蔡淑芳起初也对这种产品抱有怀疑,朋友介绍说,只要一次性购买19盒,每月可领300元保底工资,连领12个月。

  她从网上查询,“幸福缘”公司有运营场所,有生产工厂,有实际产品,还有相关证件,认为应该不是“皮包公司”。

  她支付了2万6千元成为了该公司的会员,之后账户里果然每日有10元的返利,这也初步验证了该产品的“可信度”。

  方式 采用拉人头和日薪结算制

  昨日,蔡淑芳打开家里的仓库,里面整齐摆放着6件写有“营养餐”字样的纸箱,上面还封着“四川邮政”的胶带。

  蔡淑芳介绍,“幸福缘”总共有3款产品,包括营养餐、福缘茶、仁里保健酒。每款产品分别300元。

  记者注意到其中营养餐标注的成分为:大豆、葛根、魔芋、米皮、核桃、芝麻、萝卜、土豆等。

  根据四川警方披露的信息显示,2010年初,陈利军投资成立“幸福缘”公司,大量生产以葛根等农作物为原料的粉状营养品。同年6月,朋友介绍了懂电子商务的彭春棋给陈利军认识,彭春棋开始在网上使用拉人头的营销方式:购买11盒产品就能成为会员,并通过亲友等发展下线,下线购买产品,注册成为公司会员则组成层级关系,会员又分为普通会员和星级会员等不同级别。每日薪酬以电子货币(1个电子货币等于1元人民币)的方式更新计入会员账号,并以会员发展下线和销售业绩作为级别提升和薪酬奖励的依据。

  从此时起,陈利军通过互联网有门槛地发展会员,“拉人头”层层发展下线,开始了传销之路。

  破局 “幸福缘”公司涉案金额4.88亿元人民币

  昨日,株洲市民龙先生给本报记者提供了一份四川省幸福缘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招聘临时销售员工劳务合同书》。

  龙先生说,合同和货物一起邮寄过来,他在上面签了自己的名字。合同内容显示,龙先生作为乙方,其薪酬标准按甲方设定的业绩考核标准,达标者300元/月~12万元/月。

  今年3月15日之后,龙先生发现“幸福缘员工管理系统”中自己的工资账户未更新,他通过查看新闻得知,就在这一天,“幸福缘”的“老巢”已被四川警方捣毁。

  四川省眉山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了组织、领导者陈利军及涉案人员22人,依法查封了该公司的办公经营场所,依法扣押、冻结了涉案资金、财物。市、县两级工商机关查封了公司生产传销产品的全自动包装机、酒类生产线等。全国29个省、市、区150余万人注册登记成为该公司会员。

  2011年年底至案发期间,“幸福缘”公司为了达到逐步抛弃普通传销参与者,利用非法获取的巨额资金完成公司转型的目的,采用了在全国各地开设实体店铺、强化地域经营权的方式,大肆诱骗他人开办实体店铺,收取高额保证金。

  长株潭报记者 陈新 株洲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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