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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离职三月后专程从浏阳回株洲偷室友电脑

来源:红网2012年6月20日【评论0条】字号:T|T

  红网株洲6月20日讯 (长株潭报记者 胡芳 通讯员 刘亮) “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在株洲田心工作的小张就遇上了这么件倒霉的事。被偷的东西是自己的笔记本电脑,而偷他电脑的却是曾经和他合租的同事,已经回浏阳工作的小田。

  5月31日8时多,小张出门,没多久他就回来了,发现笔记本电脑不见了。

  “屋里进贼了,你一直在一楼看见有人进出吗?”小张问正在一楼劈竹子的房东。房东表示小张出去后不久,他就一直在劈竹子,没见有人出去过。小张估计贼还在屋里,便要房东将大门锁紧,开始了抓贼行动。可找了半天,小张也没见到其他人,闻讯赶来的居民也加入到了搜索的队伍里。

  “有人在这。”有人喊道,大家赶忙跑过去,一看,一个年轻小伙子正躲在一个杂物间里。而菜地里还有跳下来的脚印。小张和房东一看,气不打一处来,是小田,曾经和小张合租过房子的前同事。今年3月,小田离开株洲回到老家浏阳工作。

  据小田交代,他和小张一起合租时,就很喜欢小张的笔记本电脑,一直想拥有一台,却一直没能实现。回浏阳后,小田一心惦记着小张的笔记本电脑,就想回来偷。

  5月30日晚上,小田从浏阳赶到了株洲,在网吧待了一夜。第二天7时左右,小田便溜到出租屋的厕所躲了起来。待小张出门后,他用事先准备好的钥匙开门进去,偷走了笔记本。可当他想开溜时,却发现房东正在一楼劈竹子,便躲在二楼等机会跑出去。

  昨日,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检察院认定小田已经构成盗窃罪,但盗窃金额不大,情节较轻;而小田已经认罪、悔悟,没有社会危害性,即对其作出不捕决定。建议对小田采取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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