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湖南|新闻|城市|美食|时尚|旅游|汽车|同城|惠购|站点导航|世界杯

|邮箱|注册

新浪湖南> 新闻>民生社会>正文

湖南出台方案治理名校开设“占坑班”选生源

来源:星辰在线-长沙晚报2012年6月19日【评论0条】字号:T|T

  ■学校和教师在举办“占坑班”过程中收取的“培训费”、“合作办学收入”、“上课费”、“招生费”、“介绍费”等,均视作违法违规所得。

  ■市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违规收取与入学升学挂钩的各种费用,一经查实,要坚决予以清退,无法清退的要收缴国库,对相关责任人要严肃问责。

  ■严禁公办学校以与民办学校联合办学或举办民办校中校等方式,按照民办学校的收费政策,向学生收费。

  本报讯(记者 徐媛)昨日,省教育厅在其政务网发布与省物价局、省审计厅共同制定的《湖南省落实<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实施方案》。从今年秋季招生起,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范围、时间、录取办法等都应通过公示栏和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并全面实行学籍电子化管理。湖南还将逐步实现全省联网,建立学生信息库,有效监管跨区域招生、违反招生计划和违反转学规定的行为。

  “占坑班”收费视作违法违规所得

  提到“占坑班”,许多家长苦不堪言。民间流传的“占坑班”指的就是名校自己和其他教育机构合办,或指定某机构办的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

  今年起,湖南将严查“占坑班”,严禁学校以是否参加任何形式培训班,是否向培训班交费,参加培训班平时成绩和考试成绩、各类学科竞赛和特长成绩作为录取学生的条件和标准。公办学校教师不得到各类培训机构上课,不得为培训机构介绍生源,不得参与培训机构招生活动。同时,将严厉查处学校和教师在举办“占坑班”过程中的收费行为,学校和教师在举办“占坑班”过程中收取的“培训费”、“合作办学收入”、“上课费”、“招生费”、“介绍费”等,均视作违法违规所得。

  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跨区域招生

  方案规定,学校不得以跨区域招生为名,以任何形式收取择校费。不得对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收取任何形式的借读费。

  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和学校分布情况,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合理划定公办学校和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承担义务教育普及任务的民办学校的招生区域,实行报名入学、就近入学,严禁学校跨区域招生。凡未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未承担义务教育普及任务的民办学校,分布在县(市、区)的,以县(市、区)域为招生区域,分布在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区的,以城市区为招生区域,此类学校,凡报名入学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必须在学生家长代表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超员摇号、录满为止”的办法进行录取。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跨区域招生。

  方案规定,非正常跨区域招生比例高于10%的区域要制订专项计划,3年内减少到10%以下;低于10%的要巩固并进一步努力减少。从2012年秋季开始,各地都必须将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招生名额按不低于30%的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现在已经高于30%的要巩固提高并逐步扩大分配比例。

  自愿捐资须在取得学籍后办理   

  学校不得收取与学生入学挂钩的任何款物,如学生家长和有关单位自愿向学校捐资,须在秋季新学期开学学生取得注册学籍后办理,并应依法向捐赠方出具凭证。市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违规收取与入学升学挂钩的各种费用,一经查实,要坚决予以清退,无法清退的要收缴国库,对相关责任人要严肃问责。

  同时,严禁公办学校以与民办学校联合办学或举办民办校中校等方式,按照民办学校的收费政策,向学生收费。凡未做到“四独立”的义务教育改制学校和未取得民办学校资格的学校,从2012年秋季起一律执行当地同类公办学校收费政策。

  湖南继续执行省级示范性高中高、初中剥离政策,未剥离到位的,限期剥离到位,特殊情况暂不能剥离到位的,应逐校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剥离后的初中资源继续举办公办初中。不得以省级示范性高中校名冠名公、民办初中学校,鼓励支持义务教育同层次学校实行联办,扩大义务教育优质资源。

  省教育厅设立举报电话(0731—84714899),受理全省范围内比较重大的择校乱收费及其治理问题的监督举报。

相关报道

发表评论

精彩推荐更多>>

微博调查

新浪简介|新浪湖南简介|广告服务|商务合作|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产品答疑|网上举报中心|互联网辟谣平台|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