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20日讯 从两条烟,到挪用两百多万学生补助款,李承志只用了8个多月的时间。日前,株洲芦淞区法院一审宣判,湖南省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原会计李承志犯挪用公款罪成立。未来10年,他将在高墙内为自己的罪过埋单。
挪用补助金赚了两条烟钱
36岁的李承志是株洲人,2004年,他入职湖南省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的计划财务处工作,2009年开始任会计。
2010 年底,省财政厅通过交通银行拨付给该校各类补助金379万余元,其中大部分直接发放到了学生账户上,但一部分学生因没有办理银行卡,无法转账。李承志伪造 了一张奖学金、助学金发放表和一张成教农村学生补助发放表,将153.6万元直接转到了自己的工资卡上。
不久,交通银行株洲市分行 的客户经理朱某找到李承志,“买一个短期的理财产品不会对资金造成风险,还能够获得两条烟左右的收益。” 李承志同意了对方的请求,将153.6万元买了 短期理财产品,4天后获得理财收益531.26元。5天后,李承志取出10.7万元发放成教农村学生补助。
炒股炒期货让他越陷越深
寒假将至,卡上的142.9万元补助金要到开学后才会发放。2011年1月,李承志取出140万元用于炒股。同年暑假,他采用同样的手法分7次将38.01万元补助金转入个人贵宾卡用于炒股。
然而,李承志炒股不但没赚钱反而亏了30多万。当年6月至9月,他转战炒期货,试图一次性扭亏为盈。但遗憾的是,依然还是亏损。经查证,2011年1月至9月间,李承志先后挪用学生奖学金、助学金、中职涉农专业学生补助共计234.68万元。
同年11月,李承志购买的黄金、白银的期货已基本亏完。今年2月,李承志自知无法填补资金缺口,到检察机关自首。案发后,李承志主动退还了3万元,目前仍有176.2万余元未归还。■记者 李永亮
通讯员 谭丽霞 刘静 毛艳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