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6月10日讯(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 周清树)6月8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湖南6名民工常熟“聚众斗殴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何强等6人的上诉,维持原判。
此前的4月12日,常熟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分别判处何强等6人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缓刑以及免予刑事处罚。6人及其家属在9日接到中院裁定书后,均表示不服,要申诉。
2011年4月2日,曾勇等24人持砍刀闯进何强工作的公司,被何强等6名湖南籍打工者逼退。家属随后将监控视频拍下的打斗过程上传至网络,并引起“是自卫还是斗殴”的巨大关注与争议。
早前报道:
江苏常熟“6农民工自卫案”4人获刑
中新网南京4月12日电 12日下午,备受关注的江苏常熟“菜刀队案”在常熟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以何强为首的湖南青年“菜刀队”成员“正当防卫”不成立,犯聚众殴斗罪名成立。
判决如下:被告人何强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被告人张胜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被告人陈强、张人礼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被告人龙云中、李毅夫犯聚众斗殴罪,免予刑事处罚。
案情概述:为向徐建忠讨要一笔赌债,苏州本地人曾勇的手下和徐建忠手下湖南人何强等人进行谈判,未达成协议。后何强与曾勇本人及手下通话过程中相互挑衅、言语刺激后,何强即纠集多人,准备刀具,后又再次主动打电话给曾勇,双方恶语相向,曾勇便纠集多人(“砍刀队”)赶至常熟忠发公司二楼办公室。以何强为首的6名青年通过监控看到此情形,持菜刀、水果刀等在办公室内等候,被网友们称为“菜刀队”。双方相互砍斗,致双方三人受轻微伤,忠发公司部分财物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