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至5月,临武县把工作不扎实、作风飘浮、效率低下、违规违法行政、责任意识淡薄等33种情形明确为“有过”、“无为”问责行为,全面推行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有过”、“无为”问责制,截至6月1日,已有46人次被问责,其中15名科级以上干部。
临武县切实加大对因故意或过失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程序行使职权,造成国家利益损失,或损害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以及拒绝、放弃、推诿、不完全履行或无法定依据不履行规定职责,不依照规定程序、规定权限、规定时限履行规定职责,导致工作延误、效率低下、完不成任务的行为的责任追究。对群众举报、投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从“两办四室一中心”(即县作风办、县优化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纪委效能室、纠风室和县长公开热线)抽调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提出问责处理意见,跟踪问责结果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