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涟源6月9日讯(通讯员 胡中奇)身为在职公安干警的肖强、吴灿和身为司法所副所长的聂光彪因贪图钱财,给抢劫犯罪嫌疑人周力办理假立功证据材料导致犯罪。2012年6月7日,犯罪嫌疑人肖强、吴灿、聂光彪犯徇私枉法罪被湖南省涟源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犯罪嫌疑人肖强、吴灿均为娄星区公安分局双江派出所民警;犯罪嫌疑人聂光彪,为娄星区司法局双江司法所副所长。
涟源市龙塘镇桃梅村村民周力因涉嫌抢劫犯罪于2003年1月被涟源市检察院批准逮捕(在逃)。2011年6月,周力通过朋友罗建军与娄星分局双江派出所 民警肖强联系,提出想到公安机关自首,问能否办理取保候审,肖强答应帮其打听。肖强联系了涟源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彭赛波,告诉了周力想投案办理取保候审 的情况。2011年11月中旬,涟源市公安局“清网行动”进入攻坚阶段,对可办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逃犯名单再次研究决定,将逃犯周力列入了名单内。之 后,彭赛波便将这一信息告诉肖强,肖强告诉周力并要其准备1万元钱,周力表示一切听肖强安排。
2011年11月24日上午,犯罪 嫌疑人肖强陪同周力及其妻子李琼枝到了涟源公安局刑警大队。当日下午,彭赛波对周力做完讯问笔录后,肖强将周力喊到二楼走廊要其拿钱来,周力拿了1万元现 金交给肖强,其中肖强拿了5000元给彭赛波(5000元退还周力岳父李仲如)。彭赛波随后办理了对周力的监视居住手续。尔后一天,肖强以带周力咨询案件 为由,向其要了6000元。几天后,肖强又与周力联系并告诉其只有自首,没有其他从轻减轻情节,判不到缓刑,要周力想办法搞立功。2011年12月上旬一 天,肖强将一名叫廖志高的在逃犯罪嫌疑人的家庭住址、手机号码等基本情况告诉周力,让其配合找人,搞立功,但周力查找未果。
2011年12月15日上午,犯罪嫌疑人肖强、吴灿驾驶警车与聂光彪一同前往涟源市七星街镇同心村抓捕廖志高。当日上午11时30分许,肖强、吴灿二人进 入廖志高的屋内,发现了廖的妻弟聂其强并探得廖志高因患肠胃病正在娄底市中心医院住院。肖强随即安排吴灿、聂光彪看住聂其强,以防通风报信,自己走到屋外 拨打刘教导员的手机报告了该情况,刘答应马上派人去查。这时,肖强对聂光彪说,刘教导员带干警去抓廖志高了,如果抓到了,给周力立个功,要得不?聂光彪答 应要得。肖强给周力打了电话要其等待消息。当日中午12时25分许,刘教导员告知肖强已在中心医院抓获廖志高,肖强要聂光彪告诉周力来派出所弄份举报材 料,帮他做个“假立功”,周力答应马上来派出所。
在回派出所的车子上,肖强、吴灿、聂光彪闲谈抓到了廖志高可以给周力做立功。聂 光彪问需要多少钱,肖强讲要周力交15000元,其中1万元交到所里做办案经费,另5000元用于协调关系,还要向陈所长汇报。吴灿讲事情没办好,先不要 向陈所长汇报,肖强表示同意。当日下午1时许,周力来到双江派出所,肖强喊其做举报笔录,因要赶去娄底市中心医院,在住院部找到刘教导员等人,当时廖志高 躺在病床上。肖强要周力到门口看一眼廖志高后,就在走廊上补记了“举报笔录”。为了表明将廖志高被抓就是周力所举报的,特意将笔录时间写成上午8时20分 至9时15分,地点写成双江派出所。
周力做完笔录就离开回家了。当日下午,聂光彪打电话给周力,要他准备15000元。当晚,周力为表示感谢,请肖强、聂光彪、吴灿及刘教导员等人 在娄底城区“食香阁”饭店吃饭,饭后请肖强、聂光彪到“星辉足浴”洗脚,肖强、聂光彪叮嘱周力,关于假立功的事不要和任何人讲,包括你的妻子,周力答应要 得。之后不久,为落实好“立功材料”,周力按照肖强安排,先后交给聂光彪现金8000元和6000元,共计14000元。聂光彪明知肖强在帮周力搞假立 功,仍收下钱,扣下1000元外,余下的13000元均交给了肖强。
2011年12月一天,肖强要吴灿在周力的“举报笔录”上签 名,吴灿明知肖强在为周力做虚假立功材料,仍在笔录签了名。接着,肖强找吴灿拿了廖志高盗窃案卷宗,复印其中能证明周力“立功”的材料,然后又亲笔写了一 份“情况说明”,其内容证实了周力提供廖志高在娄底市中心医院住院的线索,双江派出所根据举报的线索将廖志高抓获的“事实”。肖强在上述材料加盖了双江派出所的公章。
2011年12月31日上午,犯罪嫌疑人聂光彪、肖强驾车带周力将“立功材料”送到涟源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彭赛波 手中。当日中午,周力请肖强、聂光彪在火车站饭店吃饭。几天后,肖强安排周力将廖志高案起诉意见书及讯问笔录(复印件)等材料送到彭赛波手中。2012年 1月16日,涟源市公安局将周力涉嫌抢劫犯罪一案移送涟源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同年2月一天,肖强打电话给周力要其汇10000元钱到其帐户上,以便到检察 院疏通关系。2月25日,周力往聂光彪的帐户内汇了5000元,肖强开车搭载聂光彪到涟源市检察院找审查周力案件的承办人疏通关系。在途中,周力的父亲周 益祥将借来的5000元现金交给了聂光彪。其后,聂光彪将接受的两个5000元,全部交给了肖强。
综上所述,肖强先后收受 39000元,除去给彭赛波5000元,其余34000元被肖强开支保管。2012年4月16日,涟源市检察院依法扣押肖强赃款25000元。聂光彪先后 为周力传递现金24000元,其中1000元被其占为己有。2012年4月15日,依法扣押聂光彪赃款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