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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停车等警察抓贼 律师:司机有义务保障乘客利益

来源:潇湘晨报2012年5月31日【评论0条】字号:T|T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英帅认为,乘客乘坐公交车,与公交公司构成了客运合同关系,公交公司以及司机应当依法保障乘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在遇到侵害乘客人身及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时,司机有义务予以制止并提供相应的协助。至于采取什么途径进行制止,怎么提供协助,怎样保障其他乘客的合法权益并争取其他乘客的理解,是具体操作层面的问题,公交公司可以就此作出预案并组织广大司机进行学习,提高司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而其他乘客,遇到违法犯罪行为,也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并协助司法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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