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千灵坡 肖彪 实习生 马莎莎)望城区丁字镇彩陶源村火灾受灾户姚锦章日前收到2000元救助金,他是望城区民政局和区公安消防大队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火灾专项救助活动的通知》后,首批受救助者之一。
姚锦章今年62岁,家里本来就很困难。4月15日,姚锦章家不幸发生了火灾,三间房屋、两头肥猪和家具、农具、衣物等化为灰烬,财产损失5万多元。收到救助金后,姚锦章感激地说:“这笔钱虽然不多,但我感到很温暖。”
《关于开展火灾专项救助活动的通知》规定,火灾专项救助资金的救助对象为具有望城区户口(包括在望城区暂住三年以上的),遭遇火灾的城乡五保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救济对象,以及因患大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又无自救能力的特困对象。区民政局根据灾害损失程度,按500元至2000元每户的不同标准给予一次性救助。 望城区公安消防大队教导员黄黔湘告诉记者,设立专项资金,将火灾救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这在全省区县中尚属首例。望城区民政局副局长朱争波表示,火灾专项救助活动主要针对家庭困难、自救能力较差的受灾户,但也会根据灾害损失程度等具体情况确定,“我们会研究扩大救助的范围和提高救助的金额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