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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听证医疗处置办法 “听证帝”被逼进厕所

来源:红网2012年5月30日【评论0条】字号:T|T

 5月29日上午,湖南省卫生厅,《湖南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上,代表周正良正在发言。 图/记者刘有志  5月29日上午,湖南省卫生厅,《湖南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上,代表周正良正在发言。 图/记者刘有志

  昨日,省卫生厅举行《湖南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办法》)听证会,来自各行各业的听证代表26人、旁听人员10人参加了听证会。代表们对征求意见稿提出很多建议,也在一些焦点问题上有观点交锋。

  湖南省卫生厅政策法规处处长王湘生说:“每一个代表的意见都将有反馈,没采纳的会说明一下原因。《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在听证会后将吸收研究各方意见与建议,提交省法制办修改完善,将再次征求意见,还要听证,年内会出台。”

  本报记者刘少龙 夏盛 长沙报道

  焦点一:患者医院死亡如何处理?

  市民代表:“立即”处理尸体有失人情味

  意见稿中规定,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在医疗机构死亡的,尸体应当立即移送医院太平间存放、或移送殡仪馆火化、或移送死者居住地安葬。”听证代表、原中地装备集团电子专业高级工程师杜忻沅认为“立即”一词不妥,有失人情味。毕竟发生医疗纠纷,采取医闹行为的只是少数。“赶快送太平间,死者家属心理上接受不了,应当留有一定的时间给家属。”

  行业代表:存放治疗场所不妥,应限时

  来自省儿童医院肾内科的听证代表李志辉认为,病人死亡以后,家属当然非常悲痛。但是,尸体存放在治疗病人的场所,对于其他病人的利益是有损害的。所以,可增加“经劝说无效再移送太平间”,应有时间界定。

  王湘生认为,尸体是不能放在病房太久,会影响其他患者看病,同时对于立即移送殡仪馆火化,这一条确实要增加前提“双方协商同意”等条款。

  焦点二:公安机关如何处理医疗纠纷?

  行业代表:恶性事件处理不及时应问责公安

  意见稿中写道,公安机关在接到关于医疗纠纷的治安警情后,应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开展教育疏导,甄别身份,制止过激行为。李志辉认为,公安机关接触医疗纠纷处理力度是非常软弱的,应该有一个时间界定,10分钟、20分钟、30分钟?出现袭医等恶性事件,公安机关没有及时处理,应当对公安机关进行问责。

  民警:职权有限,建议综治部门牵头

  听证代表、长沙市政协委员江跃龙说,建议增加对公安机关的制约机制,这样公安机关在处理问题时,就有了约束力。

  听证代表、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砂子塘派出所民警彭冰说,医疗纠纷处置应明确牵头部门,建议由综治部门牵头。公安机关没有鉴定职权,就打司法部门、民政部门的电话,哪有职权调动他们呢?由综治部门指挥公安、卫生、司法到场才符合程序。

  交锋一:要不要依据赔付金额限制自行协商

  支持:应限定,建议分等级限定金额

  意见稿中写道,医疗纠纷赔付金额2万元(含2万元)以上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自行协商处理,应当选择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或司法诉讼途径解决。

  听证代表、金顺达律师事务所律师何迎健说,很少有患者只提出赔偿2万元的,应当设定为5万元。听证代表、道县政协委员阳辉说,应分等级,一级医院2万元以上,二级医院3万元以上,三级医院5万元以上不得自行协商处理。

  反对:医患双方是平等民事关系,可以协商

  对此,听证代表、告成律师事务所律师曾凡林说,医患双方是平等的民事关系,双方是可以协商的。

  他认为,立法的本意可能是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但是,如果说当事双方协商不能处理2万元以上纠纷,一定要由医调会或卫生局来处理的话,也显得依据不足,这是私权。在制定法律规范的时候,最好不要干预私权方面的问题。

  交锋二:是否要限制媒体报道医疗纠纷

  支持:对媒体行为确实要更具体规定

  意见稿中规定,“新闻媒体或新闻记者对真相未明、调查结果尚未公布的医疗纠纷作失实报道,或在报道中煽动对立情绪,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听证代表、泰和医院医疗业务部部长蒋荣鑫认为,他感觉医疗关系不和谐、不稳定与新闻媒体的“挑拨”非常相关,对于新闻媒体的行为确实要更加具体规定。

  反对:为什么不能报道,我们有知情权

  听证代表、国防科大助理研究员王睿伯说,新闻机构的职责以及他们应该做的事情,都有相关部门严格管理,他们报道的东西是要负责的。他们对任何事情都不能做失实报道,这一条根本不用写。既然有医疗纠纷,为什么不能报道呢?我们是有知情权的。如果作了失实的报道,医院也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可以召开新闻发布会,自己可以找媒体说明情况、登报,这都是平等的。

  [花絮]

  “听证帝”被“逼”进厕所

  在昨日的听证会上有一位代表被媒体称为“听证帝”,他是周正良。自2002年以来参加了约20次听证会。登记身份也多种多样:某媒体教育专刊编辑部记者,长沙渔夫码头酒楼营销经理、湖南省企业信用评价中心调研员等,此次则是“湖南健柏生态纪念园有限公司顾问”。他在发言中说,“我们要在全省建立像交强险一样的医疗责任保险,保险费用可以由政府出60%,医院出30%,医生出10%,以解决医生手术的后顾之忧。”

  会议结束后,周正良起身,有媒体上前用摄像机对着他,“你好,这次你又被选上了啊?”“你的身份还蛮多的,忙得过来吗?”面对媒体的提问,周正良一言不发埋着头往走廊走去。记者跟上去,周正良说,“该说的在会上都说了,其他的没什么好说的了。”他快速走进了厕所。几分钟后,周正良才从厕所里出来,躲过了摄像机。

  至于周正良为何入选听证会代表,省卫生厅方面回应称,因为他报了名,并且热心公益。

  [观点]

  专家:应尽可能地发动市民报名

  湖南省委党校教授王学杰表示,对于参加听证会的个人来说,关心社会公共事务,是值得肯定的,但是听证人员过于集中出席听证会,从操作上来说不妥当。“一个代表频繁出现在很多听证会,百姓可能就认为这里面有猫腻。”王学杰说,听证会需要有广泛的代表性,如果真正能做到这一点,“听证哥”就不会出现了。

  王学杰认为,关系切身利益的代表群体对参加听证会是有积极性的。如果实在没有那么多人报名参加听证会,政府则应当尽可能地做好之前的工作,尽可能发动市民报名。同时,相关主题的听证会代表要有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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