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宁乡县人民检察院拟面向全国党政机关、政法系统在职公务员队伍选调一批检察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拟选调检察人员3名。其中检察业务人员2名,文秘人员1名。
二、选调条件
(一)检察业务人员
1、政治坚定,品行良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2、具有全日制法学本科以上学历、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且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3、具有公务员身份,历年考核等次在称职以上;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二)文秘人员
1、政治坚定,品行良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2、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或新闻学专业,具有3年以上文秘工作经历;
3、写作能力较强,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综合性文章2篇以上;
4、具有公务员身份,历年考核等次在称职以上;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三、选调工作步骤
1、发布公告
在湖南省领导人才网、宁乡人才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外网和宁乡县人民检察院内外网等网站发布选调公告。
2、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15日——5月18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网上报名入口:宁乡人才网(www.nxxhr.com/)。
(4)报名咨询电话:073188980725、073182378009。
(5)准考证下载和打印时间:5月21日至22日。
3、报名要求
(1)选调职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5,达不到比例时,则相应调减选调计划数。
(2)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法律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参加笔试、面试。
4、笔试:
①笔试时间、地点待定。
②笔试内容:检察业务人员笔试内容主要考察对刑法、刑诉法及一些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运用能力和一般文字写作能力。文秘人员笔试内容为文秘写作。
③笔试后入围比例:依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对象。如有并列名次的,一同进入面试。
5、面试及资格审查:
①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②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③资格确认。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由用人单位现场进行资格确认。参加面试的人员必须提交与选调条件相对应的有效证件等材料(身份证原件、学历证原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进行资格确认。
6、成绩合成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依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成绩综合后,在宁乡人才网公示。
7、考察
由用人单位与宁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考察,综合考试、考察情况,确定拟调入人员。拟调入人员在宁乡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后无异议的,组织体检。
8、体检
体检时间另定,体检费用自负。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执行。
9、调入手续及相关管理、待遇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组织程序和相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不负责解决调入人员的家属随迁、就业及住房问题。
宁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乡县人民检察院
201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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