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29 日,长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新安中队查获一辆私自改装、超员的小型普通客车。
当日 9 点 35 分,新安中队在漓湘东路黄兴大道开展例行检查,此时,一辆车牌号为湘 AZ***7 的小型普通客车进入了执勤民警的视线,“ 这个车的窗户打开了,我们看到了一堆的脑袋。” 因该车有超员嫌疑,民警立即示意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等到车厢门打开时,现场的一幕让在场民警都震惊了,小小的车厢内,十几个人挨肩擦背地挤坐着,没有一点多余的活动空间。车上人员齐刷刷的看向车外,发现是交警以后都无措地低下了头。“1、2、3。。。。。。” 民警陆续组织车上人员下车,并逐一清点人数。“ 核载 6 人的车里竟然挤了 18 个人,超员 200%!” 看着车内各式各样的小板凳,民警连连发出惊叹。除此之外,该车还涉嫌非法改装,该车登记的是 6 座,可如今车内只剩下了 3 个座位,另外 3 个座位不知所踪。
民警将驾驶员带至岗亭接受进一步调查。经查,驾驶员杨某娜是一超市员工,车内乘坐人员均是在一起工作的同事,当天他们计划从超市出发去黄兴镇郊游,为方便大家一起去一起回,18 人硬生生挤进了这台核载 6 人的面包车里。只是没想到,在半路上就被交警给拦住了。
“ 你知道超员违法吗?你知道私自拆除座椅违法吗?你知道这些行为会让乘客处于危险的境地吗?” 面对民警的询问,杨某娜辩称因为自己多年没有开车,所以对这些法律法规都不太清楚。“ 车辆设计中,每个核载人员都有相应的安全带、安全气囊等,但超出的人员,是处于完全没保护状态的。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长沙县交警大队新安中队民警胡阳春当场对其进行了安全教育,告知其违法行为的危害,杨某娜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懊悔不已,当即承诺,以后坚决不再出现违法行为,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因该车辆私自拆卸座椅且超员 200%, 长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驾驶人杨某娜 “ 车辆载客超过核定载客人数 20%” 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 200 元、驾驶证记 6 分的处罚;对 “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 ” 的交通违法行为,责令其立即恢复原状,并处以罚款 500 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