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长沙10月31日消息,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近日公开开庭审理徐国航、金鑫等34名被告人涉嫌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一案,判处34名被告人十二年至两年一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追缴违法犯罪所得上缴国库。
法庭经审理查明,从2018年下半年开始,被告人徐国航为获取非法利益,纠集金鑫、贺成龙等固定成员,雇佣“发单人”,招募“登录手”“键盘手”以及线下“护嫖”人员,购买大量微信号通过互联网发布招嫖信息、介绍卖淫,控制卖淫价格,线上线下结合组织卖淫,明确分工,相互配合,组成固定的犯罪组织,形成犯罪集团。
本案在侦查阶段由公安部挂牌督办。经审计,该犯罪集团违法所得共计4362706元,其中徐国航抽成牟利2275790元。经过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34名被告人全部认罪认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