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两名男子因与醉酒女子发生性关系,被控强奸罪成立。自认吃亏的女子叫朋友过来“讲数”,又导致其朋友被控敲诈勒索罪成立。昨日,惠阳区法院公布了该起案中案。
两名男子刘某、梁某都是90后男孩。在惠阳秋长一公司工作。工作之余,刘某上网聊天,认识了一个叫“阳阳”女孩。中间也约出来见面了几次。去年 4月份,刘某与几个朋友、包括梁某又约“阳阳”出来吃晚饭。几个人在宵夜档吃烤鱼、喝啤酒,一直吃到夜半时分。“阳阳”喝醉了,无法回去。刘锋就找了间旅 馆开好房,把“阳阳”背进房间睡觉。其他朋友去网吧上网。网吧没有位置,梁某独自一人返回。
小旅馆的床太小,三人挤一张床上,“阳阳”在中间。先是刘锋控制不住,与“阳阳”发生了关系。睡一边的梁某也控制不住,随后也与“阳阳”发生了 关系。中间,女子有醒,欲推开梁某未果。到凌晨时分,“阳阳”醒了,发现衣服被脱,发觉自已失身。立即打电话给朋友,说自已被“强奸”,叫过来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