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

农田被填埋,村民称不知情

龚维新是益阳市资阳区长春经开区接城堤合新组组民,房屋四周曾是一眼望不到边际的农田。

“一年两季水稻,土好、收成好。谷子年年不光自己吃,还拿些来卖。”龚维新在农田包围中生活了57年,直到2002年益沅一级公路开建被征收掉部分土地后,才举家搬到公路旁。

失过一次地的龚维新对新房后的近16亩水田格外珍惜,龚家只有三分田,其他是组上14户村民的。

去年11月,龚维新屋后开进了数台挖土机、推土机,推平水田,运来泥土填高2米,最后铺上水泥。

“根本就不知情,他们自始至终也没办手续,就这样把田填了。”龚维新颤抖着手磕掉烟灰,神情激动。

和他同样气愤的,还有57岁的杨迪雨。

“组里曾找我谈过此事,我拒绝了。”杨迪雨回忆,去年4月他下班回家途中,被组长周国祥叫住,让他把地租出去做苗木市场。

去年7月的一天,杨迪雨碰到周国祥,对方告诉他水田已租出去了,一年一亩的租金1000块钱。

“我只知道是做苗木市场,哪里知道会被填上水泥。”杨迪雨后悔莫及。

今年2月,一家苗木花卉市场在水泥地上开张。

幕后

组长代签租赁合同,良田被划定荒地鱼塘

村民都没同意,自家水田却已被推平、填埋,不少人找上了祥丰与村委。

“找他们没用。”去年11月,不少村民找到公司理论,后来场面失控报了110,之后不了了之。

去年12月,在挖土机开进16亩水田的一个月后,“祥丰”才拿出了租赁合同和补偿协议。

租赁合同的一方是祥丰法人代表张建波,另一方是长春经开区接城堤合新组,组长周国祥作为“授权代表”签字。

合同中商定“祥丰”租赁合新组面积15.9亩的土地,租赁期自2014年12月18日至2034年12月17日止,共20年,每年每亩的租金为1000元。租金第一次按三年付,三年后租金一年一付,到期支付下一年度租金。

去年12月26日,“祥丰”与16亩地的14位户主签订了补偿协议。

“喊我去领钱时,水田都已被填,我还有其他选择吗?”指着马路对面正在营业的苗木市场,杨迪雨愤愤不平。领钱时他根本就不愿去,他的哥哥代领了三年租金共3750元。

“祥丰”在租赁合同中曾提到“15.9亩中,其中已经杂填土面积为7.8亩、荒地鱼塘面积为8.1亩”。对此,杨迪雨相当不满,“我们旱涝保收的良田怎么就被划定为荒地鱼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