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管领导被责令检讨

肇事司机被刑拘

公 车在非工作时间段开出,而且由于驾驶员的醉驾行为引发了严重交通事故。在吴女士投诉举报后,郴州市纪委对此事进行了督办。调查认定:湘LD0053车当天 已按规定入库,秦某随后与朋友聚餐饮酒。21时,秦某擅自将车开到了资兴新区赶赴与女友的约会。第二天凌晨,秦某返程途中发生交通事故。

“郴州市人社局分管领导已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和全局通报批评。司法程序结束后,秦某还面临开除的处罚。而负责郴州市人社局车辆出入管理的物业公司也将面临内部处罚。”郴州市纪委作风办的一名负责人表示。

而案发后,警方也以涉嫌危险驾驶的罪名对秦某采取了刑拘措施。

责任划分

涉事双方互踢皮球

对于这次公车管理缺位的责任划分,郴州市人社局与其所雇佣的诚信物业公司却各执一词。负责郴州市人社局停车场的诚信物业工作人员表示,物业部门作为附属管理机构,对用车人的真实目的无法也无权一一查证。

“在后来发生的交通事故中,我们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人社局后勤主任赵劲松在采访中表示。郴州市人社局认为,事发前车辆已经入库,秦某违反规定,公车私用造成后果,应该自行承担责任。

对此,三湘华声金牌律师团成员曾昕律师表示:“由于管理不善,导致车辆因非工作事由开出,并造成交通事故,涉事的两家管理单位均负有连带责任。因为车是人社局的,而物业公司在管理中存在过错,两方面都应当对受害者承担责任。”(三湘都市报 记者 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