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讯 出租车驾驶员金宝,凌晨搭载喝多酒的少妇回家,途中见少妇在车内熟睡,遂将车开至偏僻处停下,强行对少妇实施猥亵,后又将少妇推到草丛中,劫取其财物逃离 现场。今天,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宣判,以抢劫罪、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被告人金宝有期徒刑四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三十多岁的金宝受他人雇佣,驾驶出租车进行晚间营运。2014年8月14日凌晨1时许,金宝驾驶出租车在合肥市包河区宁国路菲比酒吧门 口,搭载喝多酒的少妇小莉(化名)到合肥市瑶海区天目未来小区。途中醉眼朦胧的小莉很快在车内睡着了,金宝见状难耐性冲动,遂将车开至合肥市新站区玉皇山 路与荆山路交口北100米处路边偏僻处停下。金宝上前摸小莉的乳房、下身,小莉惊醒后连忙阻止。金宝将小莉拉下车,并推倒在路边的草丛中,抢走其随身携带 的SEPAT牌粉红色女包一只逃离现场。包内有苹果4S手机一部(价值人民币1431元)、步步高手机一部(价值人民币60元)、人民币900元、面额为 1000元的日币一张及小莉的身份证、驾驶证、银行卡等物。
小莉随后走到马路对面,伸手拦出租车准备离开,见驾驶出租车的人就是对其施暴的金宝,遂跑至附近打电话报警。8月16日,被告人金宝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