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文斌在庭审中。周文斌在庭审中。

  12月11日,南昌大学原校长周文斌涉嫌受贿、挪用公款一案已经进入庭审第三天。连日来,每天早上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都有一批南昌大学的学生冒着寒风排队进行安检,旁听这起备受关注的案件。

  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在长达22页的起诉书中指控,周文斌利用职务之便,从2002年元旦期间收取第一笔10万元贿赂款开始,一直到2013年4月他在浦东机场收受的最后一笔1万元“好处费”为止,在跨度长达11年的时间里,涉及的行贿人共有26人,受贿次数累计100余次,涉及财物2000多万元。

  “最年轻大学校长”带病提拔

  周文斌,1960年10月生,湖南省衡阳人,原系南昌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正厅级)。2013年5月9日,周文斌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6月被免去南昌大学校长职务。

  在开庭前,南昌市中院对此案进行了通报。南昌市中院副院长、新闻发言人张萍介绍说,2013年9月26日,周文斌因涉嫌受贿罪被江西省公安厅刑事拘留;9月30日,经江西省检察院决定逮捕,10月8日由江西省公安厅执行逮捕。

  据检察机关指控,周文斌在担任华东地质学院(后更名为东华理工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和南昌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人民币2261.8万元、港币30万元、美元1万、韩元90万、购物卡2.4万元、卡地亚手表一块(价值3.86万元)、IPAD MINI平板电脑一部(价值0.2万元)。

  此外,检察机关还指控,2003年4月至2004年7月,周文斌两次个人决定挪用南昌大学公款人民币5875万元供他人进行营利活动。

  记者通过起诉书发现,在南昌大学校园建设中因工程承接等基建建设产生的“好处费”,以及学校职工、干部乃至教师为升迁请托,乃至要求对方予以照顾、关照等等理由给出的“红包”,成为周文斌2000余万元受贿款的主要来源。

  起诉书指控,周文斌收受的第一笔贿款,是早在其担任华东地质学院(后更名为东华理工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期间,因为帮助沈某等人承建东华理工学院南昌校区团购房项目,而在2002年元旦期间收到了一个由包工头送出的金额为5万元的红包。

  从2002年元旦到2003年4月,周文斌仅在东华理工学院南昌校区团购房一个项目上,就总共收取了7次红包,金额达345万元人民币。特别是他在2002年12月履职南昌大学,成为江西省历史上最年轻的大学校长后,受贿次数和金额呈“井喷”爆发,其中比例占据了受贿次数和金额的九成以上。

  周文斌被指控的逾2000余万元受贿款中,其中最大金额的一笔是某投资公司为获得并感谢周文斌在工程承接、工程款支付、审计决算等方面的关照,其相关负责人先后9次送给周文斌的人民币410万元现金和30万元港币。

  据检方指控,周文斌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地点多是集中在南昌大学北区办公室、前湖校区办公室等办公地。此外,咖啡厅、饭店等餐饮娱乐场所也是他收受贿款的主要发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