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讯 不服行政处理决定,浏阳村民廖伟兴将浏阳市人民政府告上法庭。近日,浏阳法院审理了这起“民告官”案件,分管副市长出庭应诉。

  63岁的廖伟兴是浏阳七宝山乡升平村村民。早在2006年,廖伟兴与浏阳市生平林场因鸭公冲山场的林权证发生了争议。今年1月17日,浏阳市人 民政府依据第三人浏阳市升平林场的申请,在调解不成功的情况下,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认定“争议山范围内的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属升平林场”,并撤销廖伟兴 持有的林权证。廖伟兴不服,于今年10月25日,将浏阳市人民政府告上法庭,要求撤销行政处理决定。

  12月3日上午,浏阳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浏阳市委常委、副市长熊清溪作为市政府代理人出庭应诉。法庭上,鸭公冲山场的权属确认事实是否清楚、行 政处理决定的依据是否正确成为争议焦点。被告方表示,经审查立案、勘验调查所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也是正确的,“在升平林 场与朱家组存在联营事实的情况下,政府只能依据法律法规,将林木权属确认给升平林场。”

  庭审持续了2个多小时,经过法庭调查、各方法庭辩论、陈述后,因案情复杂,合议庭作出改日宣判的决定。据悉,今年3月份,浏阳率先在全省出台了 《浏阳市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管理规定》,并把行政负责人出庭纳入了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年终目标考核范围。  记者刘志杰通讯员杨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