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岳塘站8月2日讯(分站记者 何蔚 通讯员 郑惠 胡琴)8月1日,因介绍乘客到色情场所嫖娼并从中收取“介绍费”,湘潭一的士司机陈某被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经查,的士司机陈某为赚取拉客回扣,2013年至2014年陆续将乘客带往某色情场所嫖娼,收取70元每位的“介绍费”。被抓捕后,陈某非常懊悔,他本以为只是赚点小钱补贴家用,结果把自己带入了牢笼。
检察官提醒,为营业场所牵线搭桥介绍顾客从中收取介绍费,已是市场中几近明示的“潜规则”。但要注意的是,“回扣”有风险,“牵线”需谨慎,不是什么回扣都可以拿。如果明知他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而从中牵线搭桥,很可能让自己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甚至触犯刑律,最终导致身陷囹圄,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