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见习记者 柯晓斌)家住荷塘区桂花路中央皇庭5栋15楼的刘女士是位癌症病人,7月18日起,5栋两个电梯全坏了,到现在已6天了,电梯还没修好,自己有家回不去。
刘女士今年51岁,由于患有宫颈癌,她身体越来越不好,爬起楼梯来比较吃力。7月18日,她所住的这栋单元楼两部电梯都坏了,这可把住在15楼的她急坏了。在坚持爬了2天的楼梯之后,她脚开始痛起来,身体开始吃不消。
21日,在得知刘女士的情况后,小区物业负责人陈忠艳称,她准备找人把刘女士抬上楼去,但刘女士身体较重,楼梯太窄抬上去怕不安全,物业只好给她开了间宾馆客房睡觉。
22日晚上9点多,刘女士准备再住宾馆,却被告知已经不能再住,她只好自掏腰包再住一晚。
“白天如果她和我们沟通,我会打110,负责把她扶上去。”陈忠艳说,她女儿也在家,为什么不能来扶呢?刘女士说,她女儿患有类风湿,也不宜上下爬15层的楼梯。
电梯维修公司相关负责人称,初步确认电梯系打雷导致主板烧坏,公司已发出相关配件。陈忠艳告诉记者,电梯已经在维修,估计三四天后能恢复运行。
律师说法
电梯坏了,居民上楼难,那么,物业到底有没有义务扶居民上楼呢?
对于此事,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尹富强律师表示,一般情况下,物业公司有保障电梯正常运转的义务,由于电梯运转不正常,在特殊情况下,物业公司有义务帮助业主正常上下楼。看其收取的物业费中,是否包含电梯运营管理的费用,有收费的权利就有提供服务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