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爱慕4年的女子徐某有了男朋友,并打算结婚,平江男子(1970年出生)汤某因爱生恨,用结束对方生命的方式,阻止其与他人结婚。
4月22日上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被告人汤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宣判时,汤某始终低头,当庭表示“很后悔”,并表示会服从法院判决。
汤某对徐某的爱慕之情是在2009年12月开始的。两人同在长沙市开福区红墙巷某超市上班时,汤某对当时单身的徐某产生了爱慕之情,并对其展开追求攻势。
2011年10月份后,汤某觉得徐某对自己变得很冷淡,发短信、打电话对方都不予理睬。直到2012年2月17日晚,汤某发了最后一条短信向徐某表白,仍没得到回应后,第二天汤某离开了超市,到别处打工。
2012年12月,汤某又回到超市工作。从同事口中得知,徐某已有男朋友,还打算结婚,劝他死心,汤某觉得很痛苦,一怒之下,他心生了将徐某杀掉的想法,“不让别的男人得到她。”
2013年4月25日,汤某得知徐某要回家与他人结婚,他觉得机会到了。
汤某将一把长约28cm、宽约3cm的水果刀放进口袋里,计划好杀害徐某的地点和逃跑路线,在超市一楼等徐某下来时,在楼梯间将其迎面拦住后,掏出水果刀用力朝徐某的胸腹部捅刺,然后从超市后门逃离。
随后,徐某被送往医院抢救,因多脏器损伤失血性休克死亡。同日,侦查人员在汽车南站将汤某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