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醴陵4月22日讯(通讯员 郭秀峰)作为一名有近十年的老司机,在与朋友聚会喝酒后仍抱有侥幸心理驾驶自家小车上路,结果酿成一人死亡一人受伤的交通事故。4月21日,经湖南醴陵市检察院公诉,欧阳健因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现年43岁的欧阳健,醴陵市船湾镇人。案发前,原本在镇上从事与服装加工相关的生意,通过打拼日子过得非常红火,并为了方便联系业务用自己的积蓄买了一台小车。然而,作为有近十年驾龄的欧阳健却因为自己的一次侥幸改变了自己的生活。2014年2月7日,欧阳健在镇上与朋友聚餐饮了不少酒后仍坚持驾驶一辆小轿车前往醴陵市城区,当日21时许,途经106国道醴陵市泗汾镇横岭村地段时,驶向道路右侧路边,撞上行走的行人郭某和瞿某,造成郭某当场死亡,瞿某因受惊吓摔伤(未作伤情鉴定)的交通事故。案发后,欧阳健驶离案发现场约500米处,自动停车拨打“110”、“120”电话报警,等待处理过程中,被害人家属恐其逃跑将其强行带至家中,后在公安交警到场后如实交代犯罪事实。案发后,欧阳健通过其亲属与死者家属达成45.8万元的赔偿协议,并已支付25.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