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湖南|新闻|城市|美食|时尚|旅游|汽车|同城|惠购|站点导航|世界杯

|邮箱|注册

新浪湖南

新浪湖南> 新闻>各地>正文

市民发帖称其代理律师玩姑娘 被要求道歉赔偿

来源:华声在线-三湘都市报2012年9月27日10:17【评论0条】字号:T|T

  本报9月26日讯 律师与当事人因为“风险代理”而反目成仇,当事人上网发帖诋毁律师。在经过长达4个月的取证后,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法院判决当事人向律师赔礼道歉。可判决半年后,依然未见到当事人的赔礼道歉,律师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虽然胜诉了,可遭诋毁的罗万里律师慨叹,遭遇网络侵权,维权太难。

  事件:网帖冠其“流氓”帽

  26日,记者在南华大学见到了这位被网帖“攻击”的律师罗万里。罗万里是南华大学文法学院的副院长,同时也是湖南南舫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

  罗万里介绍,2008年,自己接受一项委托后,便为当事人积极展开申请行政复议、协调等多项工作,在案件情况好转并将要成功之时,当事人突然翻脸,提出不合理要求,致使代理事项搁浅。当事人要求罗万里放弃律师费并解除代理合同,被罗万里拒绝。

  不久,罗万里发现,在天涯论坛等网站上,出现了《南华大学法学教授罗万里自称“流氓”律师,“流氓”法学教授罗万里》、《南华大学将害人“流氓”提为文法学院院长》等多个网帖,称罗万里“收钱不办事、强迫代理”、“对自己签名的收费收据不承认”,并暗示他这么大不结婚,玩弄小姑娘。

  判决:当事人网络侵权道歉赔偿

  罗万里说,大量网帖的出现,给自己带来了很大的伤害。 无奈之下,他向法院提起诉讼。

  2011年1月19日,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此案。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当事人)在网络上发表“收钱不办事”的文章与事实不符,且文章的其他内容有损原告形象,给原告造成负面影响,降低了社会公众对原告的评价。

  据此,法院判决当事人在博客、天涯社区论坛等网络上公开发表文章向罗万里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罗万里公证费、差旅费、鉴定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8500元。

  案件后经过二审,结果是维持原判,可当事人迟迟未能履行判决内容。罗万里说,再次无奈之下,只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记者 徐德荣

  延伸阅读

  律师慨叹

  网络“侵权易、维权难”

  罗万里回忆,网帖是2010年4月开始出现的,一共有数百个相同的帖子在多个网站论坛出现。“网络侵权范围广、数量大。”罗万里说,自己刚开始想维权时,甚至“无从下手”。

  “取证4个月,还要花费大量金钱。”罗万里说,自己为了维权,前后共花费了两三万元。虽然胜诉了,可判罚力度很小,赔偿也才几千元。

  “网络侵权很容易,但要维权却异常艰难。”罗万里说,自己被这个官司已经弄得身心疲惫。“我作为律师,都深感艰难,更何况不太懂法的人士。”

  点击阅读更多更新湖南新闻

  进入微吧讨论

精彩推荐更多>>

相关报道

发表评论

新浪简介|新浪湖南简介|广告服务|商务合作|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产品答疑|网上举报中心|互联网辟谣平台|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