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9月25日讯(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 陈斌)“梦中的情人,一生的追求”,这是鸭子铺等地方的餐饮店推出的“天鹅肉”、“鳄鱼肉”的广告语。今日(25日),长沙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联合长沙市森林公安局查处了一些“闯禁”饭店。
中午,长沙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副站长秦德忠和长沙森林公安局直属大队长喻喜良带领执法人员来到鸭子铺“貂馋”野味店。执法人员一进大厅,便发现大堂入口处推出了“天鹅肉”“野猪肉”等广告牌,随即在池里发现一条嘴部被封的鳄鱼,同时在饭店里搜出一些蛇。
店内菜单明确标注大鲵(娃娃鱼)1888元/斤,鳄鱼188元/斤。
“我们这里并没有娃娃鱼,要预订。”大堂李经理说,当被问饭店是否有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时,李经理说,正在办理之中。
“天鹅肉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不能吃。”喻喜良说,如果是野生的,一只也是违法,可以追究责任,如果是饲养的,要经过专家鉴定。
秦德忠说,娃娃鱼是保护动物,饭店违反了《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按条例可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并处相当于实物价值十倍以下的罚款。
执法人员将6条蛇、鳄鱼暂扣,并将进一步调查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