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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局:监督员代替城管进行执法

来源:红网-潇湘晨报2012年8月21日07:24【评论0条】字号:T|T

  城管局:监督员代替城管进行执法

  在邵阳市城管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全市总共招聘1000名监督员,从8月1日开始上岗,每个区各分配了几百名,分别由每个社区的街道办事处统一管理。

  该工作人员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市容环境监督员执法手册》,其中在《管理办法》的第十三条中写道:“监督员实行岗位补贴加奖金的薪酬制度。岗位补贴每人每月500元,由市财政统一拨付到区。监督员所收取的罚款和停车费全额上缴区财政,由区财政按票据及时结算,80%返还奖励给监督员本人……”

  在邵阳市城管局法制科,一名姓陈的工作人员表示,市容监督员开具罚单,这是一种执法委托关系,监督员本身没有执法权,邵阳市城管局将执法权委托给监督员,让他们代替城管进行执法。该工作人员表示,招聘市容督察员的方案是借鉴了省内其他城市的经验,市政府领导进行了决策,城管局只是负责执行。对方同时确认了80%返还一说。

  法制办:监督员无执法权,开罚单不合适

  记者随后来到邵阳市政府法制办,监督指导科负责人马凌峰表示,监督员没有执法权,开罚单是不合适的,将会与城管部门进行衔接了解。

  而记者查询文件获悉,早在今年6月29日,邵阳市人民政府发布了《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民日常行为的通知》(市政发[2012]8号),规范了市民日常行为。

  例如:乱扔果皮、纸屑、烟头、槟榔渣、塑料袋等废弃物的,每次罚款10元;随地吐痰的,每次罚款10元;随地便溺的,每次罚款20元;行人不走斑马线、乱翻护栏的,每人(次)罚款10元;非机动车辆不按规定停放的,每台(次)罚款50元。

  该规定明确:自2012年7月1日起实施,第1个月以教育告诫为主,2012年8月1日起严格实施处罚。不过,对于执法主体,该通知并未指定为“市容监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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