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晓波
湘潭市岳塘区红旗农场原包装厂后山,堪称湘潭城市核心区的“绿心”,属于规划中的湘潭宝塔公园的红线范围。可从2007年8月以来,8栋别墅拔 地而起。去年11月,岳塘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开始立案调查,后向8户业主下发《限期拆除决定书》,市委书记也明确要求将8栋违法别墅依法拆除(本报曾 作连续报道)。
大半年过去了,违法别墅拆了吗?记者这几天做了调查,结果出乎很多人的意料:经别墅业主集体申诉,日前,岳塘区政府法制办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撤销了《限期拆除决定书》。对这8栋别墅该如何处理,至今仍无定论。
【回顾】 违法别墅,市委书记亲令拆除
2008年3月,湘潭市红旗农场与唐某签订合同,将该农场原包装厂后山一块约20亩的集体土地及建筑物租给唐某有偿使用,租期48年。
然而,在没有进行规划审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康某、齐某、唐某等8户人家在此陆续建起了8栋别墅,共占地1600平方米。
去年11月,湘潭市岳塘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简称“行政执法局”)接到举报后,开始立案调查,发现这8栋别墅都处在拟建的湘潭宝塔公园规划的红线范围内。
今年1月11日,该局举行听证会,下达《限期拆除告知书》,责令8户人家于今年1月27日前自行拆除各自私建的别墅,但8栋别墅仍岿然不动。
2月14日下午,湘潭市委书记陈三新在经过现场时特意下车察看,明确要求将这8栋违法别墅依法拆除。2月24日至27日,岳塘区行政执法局又下 发《限期拆除决定书》,责令当事人从接到《决定书》之日起的15天内自行拆除私建房屋。 该局还表示,当事人逾期如不自拆,将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按程序强制拆除。
【复议】 户主集体申诉,“自拆令”撤销
然而,事件的进展却出乎很多人的意料。
据8户别墅主人之一的黎思明(化名)介绍,收到岳塘区行政执法局送达的《限期拆除决定书》之后,他们8户业主表示不服,聘请律师,集体向岳塘区政府法制办申请行政复议。后来,法制办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区行政执法局发出的《限期拆除决定书》。
黎思明说,他们这8栋别墅确实没办国土、规范等手续,“我们也认可是违章建筑,但这有前提条件。按国家有关政策,我们在承租的有效期内,对集体 土地有使用权。再说,那个地方当时很偏,规划建宝塔公园,我们确实不知道,也没看到有公示。建房的时候,也没有哪一个部门来过。”
“宝塔公园有400多亩,8栋别墅只占一角,不会影响公园的建设。”黎思明说,他们写了报告,送给市人大、市政府,建议不要拆除别墅,而是留在 公园作配套设施,不必要造成损失。“如果非要拆,适当补偿一点,我们也能接受。市里的重点工程建设,谁都挡不住,我们肯定会配合。”
【理由】 执法主体不对,执法权有争议
岳塘区行政执法局下发的《限期拆除决定书》为何会被撤销呢?黎思明称,“法制办行政复议决定是说,执法主体不对,对执法权有争议。我的理解是,即使要拆,也不由岳塘区行政执法局来拆。”
记者提出,能否看看《行政复议决定》,黎思明称“没必要”,因为“目前还没拿出处理方案,有关部门希望我们不要有其他动作和影响。”
岳塘区行政执法局副局长罗飞翔表示,此事背景复杂,不便公布。“到了可以报道的时候,我们会通过区委宣传部,组织媒体对外发布,不要媒体找上门 来。区法制办已经组织了一次复议,以他们的结论为准,我们更不能答复了。”对于8户别墅业主的申诉,罗飞翔称,“这是他们的权利。”
在岳塘区政府法制办,记者表示想看看《行政复议决定》,一负责人表示,“暂时不宜公布,主要涉及的是执法权的问题。比较敏感,不接受采访,我不跟你谈这些。”
追问
拆还是不拆,是个问题
记者追问岳塘区政府法制办一负责人,8栋别墅究竟会不会拆?对方表示,拆与不拆是执法部门的事,行政复议的程序是走完了。“以后会看到结果的,但岳塘区会严格依法办事。”
岳塘区政府一工作人员介绍,今年初,岳塘区原本已经制订了针对8栋别墅的强拆措施,但后来无法实施。至于什么原因,对方表示“不清楚,现在这事不是区里能拍板的。”
观点争锋
业主委托律师:
1、关于建房所用土地来源,业主有与红旗农场签订的为期48年的合法租赁合同。
2、业主大部分是农场子弟,在集体土地上建房,虽不合规,但有一定情理。
3、房屋从2007年陆续开始建设,而违章调查取证却是2011年11月才开始。相关执法部门未及时制止,有严重的过失行为。
区行政执法局:
1、土地使用权不等于房屋建筑许可证。
2、别墅建在宝塔公园的红线范围内。
3、任何建房在未取得规划许可的前提下,均属于违规。
网友看法
网友民间纪委:一定得拆,不拆不足以平民愤,而且要干净彻底地拆除,不能有善心。法是法,情是情,法不容情。要是不拆,让湘潭其他已被拆除的违章建筑的主人何以信服?
网友莲城必胜:如果有关部门没在第一时间去制止和处理,就应该补发建房证。有的房子在建了五六年后,还补办了建房证呢!强烈支持保留红旗农场8栋别墅,珍惜社会资源。
网友代表娄石:相关部门的监管不力,是造成今日既成事实的推手。单方面处罚业主,有失公允。对相关部门应该问责到底。
记者手记
禁令之下无“特区”
在湘潭,违法建设曾经一度成风。但可喜的是,近年来,湘潭严控、严查违法建设,依法拆除了一大批违章违法建筑。有数据显示,去年,全市共控制违 法建设19万余平方米,拆除违法建设80多万平方米。 今年4月,湘潭更是出台《征地拆迁和控违拆违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对不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和监管职能,对违法建设不及时调查处理,不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依法 应作出而不作出拆除、没收决定或拆迁行政裁决的,将追究责任。
然而,尽管“禁令”严厉,市委书记也曾亲自过问,这8栋违法别墅不仅“岿然不动”,原来下发的“限期自拆令”也被撤销。奔走在岳塘区行政执法局 和区政府法制办,答复是“事情敏感,暂不宜公布”。其背后原由,记者难知其详。 或许,有人会说,能否人性化处理,侧重处罚,莫拆算了?但正如网友所言:“对这样的公然违法行为的人性化,就是对其他守法公民的不公平、非人性化。对这些 非法建筑的拆除,代表的将是城市规划的胜利、法治的胜利、对今后非法建设冲动的抑制!” 湘潭这8栋违章别墅的“命运”究竟会怎样?不管最终处理结果如何,拆违控违不应该有“特区”!■记者刘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