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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辰在线—长沙新闻网6月29日讯(记者 黄启晴)今日上午,长沙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外发布了《长沙市关于加强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征收工作的通告》,并对征收路桥通行费用进行了相关的说明。
6月10起实施的长沙城市路桥收费的标准。根据新的路桥收费标准,长沙市籍小车的费用由原来的840元/年降至600元/年,市民可以通过40个网点进行,目前市路桥处正与银行联系,将开通电话缴费和网络缴费。
对2011年(含)以前欠费的车辆在政府通告发布后15个工作日主动交清的,对滞纳金减半收取,之后缴纳的车辆按市政府93号令全额收取滞纳金;对2012年拥有车辆的车主未交本年度路桥通行费的,在通告发布后15个工作日内主动缴纳的免征滞纳金,之后缴纳或被稽查后缴纳的,按市政府93号令有关规定收取相应的滞纳金。
目前,全市共有40个购票网点,车主可以就近购票。如果市民对路桥费征收方面有疑问,可拨打市路桥征费维护管理处电话(0731-88807343)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