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郴州6月18日讯(通讯员 谭美均)6月6日,湖南宜章县国税局召开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会议,对本辖区内一煤矿企业2011年涉税违法案件进行审理。
该户煤矿企业通过人为降低销售价格、生产销售煤炭数量不真实、变卖废料和代收其他款项不作收入等方式隐瞒销售收入,单位购进水泥自用于固定资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合计查补增值税69万余元,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经宜章县国税局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同意认定该企业为偷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和《增值税条例及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目前,已责令该纳税人补交增值税69万余元,同时加收滞纳金,并给予0.5倍的罚款,目前相关手续和程序正在进行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