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郴州市公安局行政问责免去工作不力的黄百炼大队长职务。
2011年,为进一步加大中心城区打击违法犯罪和治安秩序整治力度,提高群众安全感,市局党委决定从2011年4月20日至11月30日,在市中心城区开展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中心城区打击整治力度提高群众满意度的几点措施》。其中规定:考核年度内,对未完成总任务60%且排名最后一名的单位主要领导将予以免职。经考核,由黄百炼同志担任大队长的禁毒支队预教大队在考核年度内只完成总任务的21.5%,且在实战大队序列中排名倒数第一。日前,市公安局党委启动行政问责,依程序免去了黄百炼同志预教大队大队长职务。
对于黄百炼同志反映的其他问题,郴州市公安局党委已经交由省、市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将依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