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宴回礼送彩票是一种新时尚,但一旦中了426万元的大奖,这种时尚就变成一幕闹剧,6日,经过三次开庭,历时一年,威海市环翠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因彩票中奖引起的奖金分配纠纷,但相关此事的10位朋友却因此反目。
回礼彩票中大奖
喜主想追回大半
辛女士、袁先生家住威海,2010年12月29日,远在广州的生意伙伴陈某结婚大宴。相隔数千里,辛女士、袁先生未能去广州,共同委托朋友威海某公司老板王某某及其员工卢某捎去了各自的喜钱。此外,威海的时女士、夏先生等五人也委托王某某、卢某带去了喜钱。
喜宴结束,作为回礼,喜主新郎陈某给了王某某、卢某一沓共九个喜包,其中7份是委托他们捎给辛女士、袁先生、夏先生等七人的,每个喜包各有一张10元5注的不记名彩票,这是双色球(B001)2010153(1132)期福利彩票。至于哪一个包归谁,陈某并没有明确标记。
婚宴次日,王某某到浙江出差,卢某则留在广州,当晚彩票开奖,卢某发现其中一张彩票中头奖。2011年元旦,卢某从广州飞到青岛,落地后,就接到新郎陈某的电话和短信,陈某询问她带走的彩票是否中得一等奖。获得确定消息后,陈某多次要求卢某别声张,并从广州发来一批山竹,要卢某把这些山竹作为回礼分送王某某、袁先生、辛女士等人,企图昧下此事。卢某不同意,把事情告诉了自己的老板王某某,陈某提出三人分别拿50万元、150万元、226万元的分配方案,陈拿大头,王某某拿中头,卢某拿小头,结果未能达成协议,陈某转而把彩票中大奖的事情捅破,转告了夏先生等7人。
10人分奖起纷争
三次开庭难平定
2011年1月20日,卢某飞往广州办理领奖事宜,税前奖金533.3333万元,扣除所得税,实领奖金426.66664万元。由卢某的顶头上司王某某主持,大家达成口头协议,同意喜主陈某参加奖金分配,这样10个人按照每人十分之一的比例分配,卢某、王某某、夏先生等5人各领取了42.66666万元奖金,但因种种原因,辛女士、袁先生两人未能领取到奖金。
2011年3月23日,辛女士、袁先生分别把王某某、卢某等7人告上环翠法院,主张前去参加婚礼的王某某、卢某以及喜主陈某三人无权参与分配奖金,要求按照七人分配的比例,自己应得60.952377万元。
历经三次开庭,环翠法院最终审理认为,既然陈某、王某某等10人已达成了自愿均分奖金的口头协议,这份协定属当事人意愿,其他人也不同意改变分配协议,因此对辛女士、袁先生要求“七人均分,自得60余万”的主张不予支持。2012年3月6日,环翠法院判决被告按照原来协议支付辛女士、袁先生各自42.6666万元及诉讼期间的利息。对此判决,辛女士、袁先生表示不服,坚持要七人均分,准备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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